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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2-00305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2〕12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212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居民房屋(门店)装饰装修及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监管前移、把控源头”“规范运输、消除污染”“有效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健全建筑装潢垃圾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建筑装潢垃圾收运、处置联单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通过强化全过程监管,基本消除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在产、运、消等环节中发生的乱堆放、抛撒漏、乱倾倒现象,逐步实现建筑装潢垃圾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

1.强化管理单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单位;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街道(乡镇)为管理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两区”范围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各管理单位要建立管辖区建筑装潢垃圾网格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核实、登记建筑装潢垃圾产生信息,及时向产生方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产生方履行好源头分类、依法依规处置主体责任。

2.强化源头分类。建筑装潢垃圾产生方负责履行建筑装潢垃圾源头分类主体责任,将建筑装潢垃圾中可利用的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纸板等进行分拣后资源回收或综合利用,将不可利用的泡沫砖、石膏板等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处置。

(二)严格规范运输。

1.落实联单制度。全面推行建筑装潢垃圾从产生、运输、处置环节“两点一线”的联单制度。联单分三联,产生方、运输方、处置方分别签署并各执一联,通过联单实现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

2.落实运输要求。运输建筑装潢垃圾车辆必须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严格备案登记,做到车身整洁干净、密闭遮盖严实、安全文明驾驶、定时间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严禁带泥带尘、抛撒滴漏、超速超载、随意倾倒,严禁将建筑装潢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装运输。

(三)妥善处置消纳。

1.加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确保城区建筑装潢垃圾有效处置。在消纳场建成投用前,要进一步加强冒峰及鸡子梁建筑垃圾临时接纳点管理,健全管理台账、硬化出入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落实人员值守、配齐防尘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分类处置,对建筑装潢垃圾实行有序接纳处置。

2.加强综合利用。探索建立建设单位、工程回填单位、土地权属单位建筑装潢垃圾处置共享机制,鼓励对建筑装潢垃圾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三、工作机制

(一)申请报备机制。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投用前,建筑装潢垃圾处置实行申请报备制。有建筑装潢垃圾处置需求的,由建筑装潢垃圾产生方或委托运输方向县城管局提出申请(实行物业管理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申请),提交“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处置申请表”并附产生方与运输方清运协议、运输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保险单等资料,由县城管局核验作出是否同意处置的意见。

(二)联单管理机制。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处置实行“联单”制度,“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联单”由县城管局统一制定,编号并加盖印章(电子签章),在作出同意处置意见后由申请方向县城管局领取。申请方在取得“联单”后,由产生方、运输方共同填写“产生方栏”“运输方栏”并将“第一联”交由产生方留存,“第二联”“第三联”交由运输方随车带至处置方,由处置方填写“处置方栏”,填写完成后将“第二联”交由运输方留存,将“第三联”交由处置方留存。产生方、运输方、处置方均应保存联单至少30日以上以备查验。对不履行联单制度的各方及不按联单制度开展运输作业的车辆,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移交协调机制。公安、城管、交通、住建、交巡、生态环保、农委、水利等职能部门要建立畅通违法线索移交及工作协调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及执法互认。对建筑装潢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中涉及各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对举报投诉违法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对部门移送案件线索要及时侦办协办、给予回复。

四、职责分工

县城综办:负责将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及检查考核。

县城管局:负责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报备工作,负责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负责核定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路线、时间,负责统筹冒峰及鸡子梁临时接纳点有序接纳建筑装潢垃圾。依法对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中车辆不密闭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不到指定地点倾倒、沿途抛撒滴漏、建筑装潢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专项规划。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化项目方案设计,实现建筑装潢垃圾从源头减量。配合县城管局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选址。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建筑装潢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并按规定贮存、运输建筑装潢垃圾。负责建筑装潢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建筑装潢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监管;依法依规对转移建筑装潢垃圾等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监管;依法依规对转移建筑装潢垃圾等固体废物垃圾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监管;依法依规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建筑装潢垃圾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建筑装潢垃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监管;依法依规对用机动车运输建筑装潢垃圾时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监管;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县交通局:负责建筑装潢垃圾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管理,严格运输车辆准运审查。负责运输行业协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对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运输车辆超限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严把运输车辆登记和年度审验关,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货车上路行驶,强化路面管控执法,对运输车辆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依法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行为实施人进行查处。依法对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中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及其他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县农业农村委:依法对违规侵占农业用地建设建筑装潢垃圾相关设施及堆放、贮存建筑装潢垃圾等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县水利局:依法对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装潢垃圾相关设施及倾倒、弃置建筑装潢垃圾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夔州、夔门、永安、鱼复等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管辖区违规运输、处置建筑装潢垃圾巡查发现、劝导制止、线索上报等职责,及时组织对管辖区内乱倾倒的建筑装潢垃圾进行清理。

重庆百盐(投资)集团、县城市建设公司等土地权属单位:负责履行对管理的闲置土地内倾倒、贮存建筑装潢垃圾巡查发现、劝导制止、线索上报等职责,负责对所管理的闲置土地内违规倾倒的建筑装潢垃圾进行清理。

城区以外其他乡(镇)按属地监管原则,负责管辖责任区内违规倾倒的建筑装潢垃圾清理、查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筑装潢垃圾处置事关城市品质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县政府将定期进行调度,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逗硬考核。县城综办要将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城镇综合管理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1.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操作流程图

2.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联单

3.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处置申请表

附件2


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联单(第一联) 编号:0001

垃圾产生地点


本栏由产生方填写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装载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类型


运输方栏

运输车辆号牌


运输许可证号


本栏由运输方填写

驾驶员(姓名)


联系电话


处置方栏

垃圾处置地点


本栏由处置方填写

接收人


联系电话


卸载时间

年 月 日

本联单一式三联,施工方、运输方、处置方各执一联,请妥善保管30日以上备查。本联由产生方留存。

产生方负责人(签字): 驾驶人(签字): 处置点接收人(签字):




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联单(第二联) 编号:0001

垃圾产生地点


本栏由产生方填写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装载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类型


运输方栏

运输车辆号牌


运输许可证号


本栏由运输方填写

驾驶员(姓名)


联系电话


处置方栏

垃圾处置地点


本栏由处置方填写

接收人


联系电话


卸载时间

年 月 日

本联单一式三联,施工方、运输方、处置方各执一联,请妥善保管30日以上备查。本联由运输方留存。

产生方负责人(签字):       驾驶人(签字):           处置点接收人(签字):




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联单(第三联) 编号:0001

垃圾产生地点


本栏由产生方填写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装载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类型


运输方栏

运输车辆号牌


运输许可证号


本栏由运输方填写

驾驶员(姓名)


联系电话


处置方栏

垃圾处置地点


本栏由处置方填写

接收人


联系电话


卸载时间

年 月 日

本联单一式三联,施工方、运输方、处置方各执一联,请妥善保管30日以上备查。本联由处置方留存。

产生方负责人(签字):         驾驶人(签字):             处置点接收人(签字):



附件3

奉节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处置申请表

名称(产生方/运输方/物业企业


联系人


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产生信息

产生垃圾地点


垃圾量

产生垃圾原因

房屋(门店)装修建筑物、构筑物、管网拆除其他

运输

信息

车辆信息(驾驶人、车牌、电话)


处置信息

处置垃圾地点


联系人


处置垃圾种类


联系电话


县城管局意见


运输时间


运输路线


注意:严格按照备案运输内容、时间、路线开展作业,做好密闭措施,保持车身整洁,严禁抛撒、滴漏及违规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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