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府办发〔2021〕103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和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购房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购房补贴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县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切实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落到实处,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特举办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一、房交会名称、形式、时间
(一)房交会名称: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二)举办形式:线上房交会。
(三)房交会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共15天)。
二、房交会内容
(一)开发楼盘展示交易。对当前的在建、在售楼盘项目进行线上展示交易,包括预售房源和现售房源。
(二)商品住房交易优惠政策落实。对房交会期间签约的商品住房和车位,给予一定税费补贴。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奉节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协办单位:奉节县建筑房地产商会
(四)组委会成员。
主 任:胡云清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刘汉席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张述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 卫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潘万元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胜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建华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杨前禄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应俊 县财政局局长
肖 明 县税务局局长
胡军民 县城管局局长
王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必全 建筑房地产商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沈建华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万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杨前禄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开幕式布置组、网上交易组。其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潘万元
副组长:何建军、杨必全
成员: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大会组织协调、日程安排、开幕式筹划、新闻报道、补贴兑付等工作。
2.展位布置组。
组长:舒昊
副组长:唐晏秋、杨必全
成员: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
职责:负责开幕式布置和现场管理。
3.网上交易组。
组长:沈建华
副组长:何建军、黄冲、杨必全
成员:县住房城乡建委相关人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相关网站负责人
职责: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网上房交会的政策咨询、认定登记、资格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购房人全户房产登记核查,涉及需解除开发抵押的进行解押等相关工作。
四、购房补贴
补贴政策及标准详见附件《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购房补贴方案》。
五、宣传发动
(一)以网站、微信、短信、抖音、标语等形式向全县各乡镇、街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在县电视台、夔门报、手机报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进行报道,相关网络媒体可对参展单位提供展示平台。
六、参展须知
(一)参与手续办理。凡参与企业均需详实填写参与合同,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二)线上展示交易。组委会根据审核情况,结合参展单位意向统一协调安排进行线上展示宣传。
(三)做好疫情防控。所有参与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房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县住房城乡建委张国辉,联系电话:13983536908。
奉节县第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购房补贴方案
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鼓励城乡居民踊跃购房,经研究,决定对“奉节县第五届房交会”期间的购房客户给予税费补贴,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房交会期间(2021年12月15至2021年12月29日)成功签约的购房户。
二、补贴形式:对签约成功的购房户给予现金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 90㎡以下住房按照8000元/套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住房不超过2套(含本次房交会所购住房);
(二)90㎡及以上住房按照10000元/套的标准补贴,每户住房不超过2套(含本次房交会所购住房);
(三)车位购置按照2000元/个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所购车位在本小区不超过2个(含本次所购车位)。
四、办理流程
(一)网签合同和交付房款。对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车位,购房户须在房交会期间网签合同和备案,交付首付房款。
(二)交易认定登记。购房户到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委)进行认定登记。认定登记须交纳以下资料:
商品住房: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备案凭证、预付房款银行到账单、收款凭据原件,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相应复印件和购房者身份证、全户户口簿、银行储蓄卡(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
车位: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备案凭证、预付车位款银行到账单、收款凭据原件,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相应复印件和购房者身份证、全户户口簿、银行储蓄卡(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
(三)发放交易凭证。经组委会工作组登记、认定后核发交易凭证。
(四)复核确认财政补贴资格。购房户于房交会结束后30日内持“房款缴纳正式票据、契税完税证、组委会下发的交易凭证”到县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复核,同时提交“房款缴纳正式票据、契税完税证”复印件,确认无误后获得资格。
五、补贴款支付方式
在购房补贴资格核定后,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向县财政申请补贴统一打卡到购房户。
六、有关要求
对享受本次房交会补贴的购房户,5年内发生退房、解网和变更等情况的,须全额退还所享受的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