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府办发〔2021〕101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永安、鱼复、夔门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标准,农村140个村(社区)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标准。城区家庭厨余垃圾每天分出不少于25吨。完成家庭厨余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成投用。
到2022年底,城区所有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标准,农村160个村(社区)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标准。城区家庭厨余垃圾每天分出不少于30吨。初步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用,开工建设环保能源发电厂、木瓜溪再生资源市场回收中心。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1. 升级改造分类投放设施。对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商超、农贸市场等老旧、破损的收集容器、厢房、桶站进行升级改造,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整治、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门店,优化有害垃圾投放点设置。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等)
2.完善分类运输系统。通过包装项目,逐步配齐各类收运车、收集容器,确保满足分类收运需求。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运输。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
3.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到2021年底,家庭厨余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前期工作,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成投用。到2022年底,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建成投用,开工建设环保能源发电厂、木瓜溪再生资源市场回收中心并完成30%建设任务。到2023年底,木瓜溪再生资源市场回收中心建成投用,环保能源发电厂完成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县工业公司)
(二)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1.发动全社会参与。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小区(院坝)等“六进”活动,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持续开展“敲门行动”,不断提高居民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2.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利用城市立面、公交站台、施工围挡、社区宣传栏等设置垃圾分类街头景观、户外广告、宣传标语。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融媒体中心)
3.切实从校园抓起。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妇联、团县委)
4.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洁小清”等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在城乡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创建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示范岗。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开展社会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
(三)分类减量出实效。
1.落实桶边督导。2022年底前完成居民小区楼层撤桶,统筹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公益岗位等人员,每3-4栋楼安排一位桶边督导人员,引导居民逐渐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责任单位:各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
2.促进源头减量。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在脐橙包装箱等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回收利用信息,在食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践行“光盘行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依托重庆菜篮子公司积极推行“净菜上市”,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进行还田处理。(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邮政管理局、重庆赤甲集团、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单位、乡镇(街道)要适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垃圾分类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网格责任。结合“六长制”和“门前三包”,街长、路长、巷长、组长、楼长、店长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城区160个单位与各居民小区结对,协助各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垃圾分类办、县级各部门、各街道)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中央内预算、乡村振兴、水利、民政等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打捆建设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吸纳民间、社会资本用于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建设;逐年增加垃圾分类财政预算,重点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生活垃圾清扫清运;街道、社区整合结对单位资金,升级改造单位宿舍区分类设施。(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加大对乱倾倒垃圾教育后拒不改正、分类指导员未履行职责等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教育、处罚、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五)严格考核评价。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镇综合管理考核,主要职能单位占30%、其余城区单位和农村占40%分值。综合采用专项检查督查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评。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由县领导对其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垃圾分类办、县纪委监委)
附件:2021-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1—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重点任务清单
项目 |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健全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
1 |
对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商超、农贸市场等老旧、破损的收集容器、厢房、桶站进行升级改造。 |
各乡镇(街道)、县商务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等分行业负责 |
适时进行并长期坚持 | |
2 |
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各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3 |
整治、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门店,统一回收门店和收运车辆标志标识。 |
县商务委 |
各乡镇(街道)、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并长期坚持 | |
4 |
加快木瓜溪再生资源市场回收中心建设进度。 |
县商务委 |
2022年开工建设并完成30%建设任务 | ||
5 |
配备一批垃圾桶、果皮箱、放置箱。 |
县城管局 |
2022年1月31日前 | ||
6 |
配备一批能进入小区、车库收运的小型垃圾运输车,杜绝垃圾桶沿街摆放收运。 |
县城管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7 |
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成投用。 |
县城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8 |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
县城管局 |
2022年开工建设并完成30%建设任务 | ||
9 |
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用。 |
县工业公司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10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建成投用。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
11 |
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小区(院坝)等“六进”活动。 |
各乡镇(街道) |
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
长期 |
12 |
持续开展“敲门行动”,不断提高居民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
各乡镇(街道) |
长期 | ||
13 |
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 |
县融媒体中心 |
长期 | ||
14 |
利用城市立面、公交站台、施工围挡、社区宣传栏等设置垃圾分类街头景观、户外广告、宣传标语。 |
各乡镇(街道)、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等 |
长期 | ||
15 |
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
县教委 |
长期 | ||
16 |
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
县教委 |
县妇联、团县委 |
长期 | |
17 |
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洁小清”等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 |
县委宣传部 |
长期 | ||
18 |
在城乡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创建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示范岗。 |
各乡镇(街道)、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分行业落实 |
长期 | ||
分类减量出实效 |
19 |
加快推行居民小区楼层撤桶,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 |
各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20 |
每3-4栋楼安排一位桶边督导人员,引导居民逐渐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 |
各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后长期保持 | ||
21 |
在脐橙包装箱等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回收利用信息。 |
县商务委 |
2021年11月开始并长期坚持 | ||
22 |
在食品、快递、外卖等行业,每半年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
县商务委、县邮政管理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长期 | |
23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践行“光盘行动”。 |
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
长期 | ||
24 |
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 |
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重庆赤甲集团 |
县市场监管局 |
长期 | |
25 |
减少农村厨余垃圾收运量,充分发挥已建堆肥池作用,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 |
各乡镇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