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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0-00664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18〕62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5-17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防治慢性病实施方案(2017―2025年)“十三五”奉节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18〕62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防治慢性病实施方案(2017―2025年)

“十三五”奉节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防治慢性病实施方案(2017―2025年)》《“十三五”奉节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奉节县防治慢性病实施方案

2017―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全县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重庆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契机,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以科技和信息化为支撑,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质。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环境影响因素监测评价机制,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乡镇、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充分发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提升全县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防治目标。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降低到14.3%。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降低到11.1%,人均期望寿命超过79岁,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显著提高,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奉节县慢性病防治中长期具体目标(2018―2025年)

主   要   指   标

基线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168.55/10万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提高5%

提高10%

预期性

城市结直肠肛门癌、乳腺癌、肺癌、肝癌早诊率(%)

55%

60%

预期性

农村肺癌、肝癌、食管癌、胃癌早诊率(%)

55%

60%

预期性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53.17/10万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15%

25%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4.66

4.84

5.52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1.37

1.42

1.51

预期性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73%

80%

85%

预期性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25%

30%

预期性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80%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大于20%

25%

预期性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乡镇覆盖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

50%

50%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4.7%

控制在24%

以内

控制在20%

以内

预期性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10.1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高效运行的慢性病防治机制。完善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以建设健康奉节为目标,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部门联系机制,强化政府领导,发挥部门优势,统筹协调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活动,提升全民健康教育效果。到2020年和2025年,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

(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新和丰富预防方式,贯彻零级预防理念,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健康体重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实现预防工作的关口前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科学指导群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法。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行为能力。持续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防护、疾病防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力争减少居民有害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推动营养工作,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倡导膳食多样化,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推动绿色清洁生产,改善作业环境,严格控制尘毒危害,强化职业病防治,整洁城乡卫生,优化人居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社区等支持性环境项目建设。推进乡镇健身体育工程建设,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和设施,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污染物综合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四)促进慢性病患者早期发现。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政府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在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推广老年人、单位职工健康体检,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

(五)开展个性化健康干预。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逐步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探索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六)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规范诊疗、健康咨询和康复指导,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患者管理范畴,实现慢性病健康服务下沉,为患者提供筛查、预防、干预、治疗、护理、康复全程防治管理服务。

(七)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依托区域信息平台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八)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核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量,逐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专业人员比重和公立医院设置慢性病防治公共卫生人员比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倾斜。二级以上医院要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

(九)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县疾控中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县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承担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防合作,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十)建立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等各方在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建立居民健康一卡通,实现医保、医疗、预防保健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

(十一)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完善全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政策,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展各类慢性病有关保险经办服务。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

(十二)保障药品生产供应。进一步落实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以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

(十三)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促进健康服务业体系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十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

(十五)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健康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公平、高效、多元、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六)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报告制度。摸清辖区主要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汇集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等数据库,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加强水、土壤、空气等环境介质和工作场所等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逐步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动态实施环境、食物等因素与健康的风险评估与预警。

(十七)加强慢性病防治科研。依托医学科研项目,推进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诊疗技术等研究,重点突破精准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应用的关键技术,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中医药防治常见慢性病的系统化研究和关键领域的精细化研究。结合慢性病防控服务的实际需求,遴选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康复保健、中医药等适宜技术,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治路径,逐步实现精准预防、精准诊断、精准治疗、精准康复。

(十八)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新发展继续巩固我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探索和培育适合我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带动全县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健康奉节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认真研究推进实施方案目标实现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组织实施,形成整体合力,按照职能分工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将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进行动态调整和监测评估,评价防治效果,推广适宜技术,指导社会和有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要将慢性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设施建设,为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奠定有力基础。县财政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安排落实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经费,保障重点防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计生委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县教委要进一步落实营养、慢性病和口腔卫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幼儿园校园健康教育的时间和质量。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积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县体育局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行《奉节县健康促进(2017—2020年)行动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健身体育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委、县广播电视台、县交委等部门要配合县卫生计生委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公益宣传,提升全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县环保局、县农委、县食药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协调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

(三)加强人才培养。注重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及中医药等领域人才的培养,制定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医教协同,以慢性病防治工作需求为导向,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与诊疗路径,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临床专业医师及健康管理师等慢性病防治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四)保障经费投入。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防治有关工作,落实对相关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对慢性病预防技术手段创新等给予防治经费倾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慢性病防治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通过以奖代补、财政奖励等方式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形成政府干预和市场配置的合力。

(五)强化监督指导加强本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价,适时开展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将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要事项。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县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20年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

 “十三五”奉节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加快推进健康奉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重庆市卫生计生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庆市工作要求,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县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为“十三五”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目前结核病疫情始终位居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前列,每年新发结核病患者约800例。耐药肺结核危害日益凸显,每年新增耐药肺结患者10余例。结核菌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人数持续增加,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控策略。

(三)防治目标。2020年,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肺结核发病率较2015年下降20%。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3.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县定点医院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

5.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务体系。

1.设立定点机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指定奉节县人民医院为普通肺结核病治疗定点医院。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控能力。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承担结核病诊疗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3.推进防治结合,理顺防治机制。建立健全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结核病报告和登记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照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按分级诊疗原则将结核病患者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和健康教育等,乡镇卫生院对居家治疗的患者进行督导管理,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等。县疾控中心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组织开展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和筛查,开展信息收集与分析,组织落实转诊追踪和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多途径发现患者。

1.加大就诊人群中患者发现力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诊疗和健康体检工作中,加强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强化首诊负责制。

2.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做好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入学、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入监(所)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早期发现传染源。

3.及时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对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进行耐药筛查,积极推广耐多药快速检测技术,缩短诊断时间。

(三)规范诊疗行为。

1.实施结核病分级诊疗。逐步建立结核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普通结核病患者诊疗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工作,实现普通结核病治疗基本不出区县,减少疾病的传播,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规范结核病诊疗行为。县人民医院要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诊疗,提高治愈率。

3.探索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落实感染控制,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4.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和管理。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5.完善儿童结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种覆盖率和接种质量。对儿童肺结核病患者统一转诊到市级定点治疗儿童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6.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分子生物学等新诊断技术的应用,提高结核病相关检测的准确率和及时性。开展结核病实验室等级评定工作。

7.加强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完善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服务质量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在治在管肺结核患者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五)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

按照国家医疗保险目录有关规定,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地制宜逐步提高肺结核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限额。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六)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1.加强结核病合并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对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为全县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检测服务。

2.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开展高中二年级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对学校中的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治疗管理,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3.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

4.加强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结核病防控。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建立监管场所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合作机制。对所有符合规定的结核病病人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并指导监管场所做好病人全疗程监督管理与疗效观察。

(七)保障药品供应,规范管理。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保障药品不间断供应。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结核病管理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结核病信息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落实防治责任,完成防治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县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并开展监督评估;县委宣传部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传,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结核病防治设施条件。县教委要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落实新生入学体检等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创建良好学校卫生环境,严防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蔓延。县科委要支持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县科协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要会同县卫生计生委对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开展结核病检查和治疗管理,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干警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教育内容,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入监(所)和日常教育内容。县民政局要制定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县财政局要根据结核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防治工作开展。县人力社保局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推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单病种付费,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质量监管,完善药品质量抽验机制。县扶贫办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结核病患者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做到精准帮扶、无一遗漏。县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负责为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关爱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将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持续化。

五、监督与评估

县卫生计生委牵头定期组织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检查结果和工作改进情况,于2020年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并报送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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