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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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措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

奉节府办〔2010〕3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奉各单位:

《奉节县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办法》(试行)由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编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奉节县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办法

(试  行)

 

为保证我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及时、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奉节县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奉节县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建立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震情灾情通报制度、应急响应通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制度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常态下相互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抗震救灾协同配合能力。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抗震救灾期间,共享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等资源,上报信息时要抄报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对其他相关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请求应予以满足;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要互联互通。

二、逐步建立县抗震救灾指挥技术系统,利用公共网络、通信卫星和海事卫星等,建立移动和联通短信平台,实时收集和上报地震灾害现场情况。县通信应急保障队应加强通信设施设备抢修和维护,确保通信畅通。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常备卫星电话两部,一部供联系上级和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使用,一部供现场抢险救援使用。长距离对讲机20对,主要用于各专业组相互联系。卫星电话和对讲机由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

县电力应急保障队要加强供用电设施设备抢修和维护、保证供电正常。县电力应急保障队应常备燃油发电机,在震后断电情况下,保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监测和医疗救护等供电。

三、县地震应急救援队要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县城乡建委要做好调运大型机械设备参与地震救援准备,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和县地震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工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物资和后勤保障的需要。

四、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组建成立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中队,作为先期处置队伍。县地震应急救援队、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县矿山抢险应急救援队、县医疗应急救护队、县道路保通和运输保障队、县电力应急保障队、县治安和交通秩序应急保障队、县物资应急保障队和县通信应急保障队等作为第一救援梯队。市地震应急救援队和周边区县地震应急救援队作为第二救援梯队。

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社会动员。

五、县道路保通和运输保障队要迅速维护加固公路及桥梁等交通设施,预测可能因地震破坏造成交通中断的路段,制定抢修方案和绕道路线,制定震后交通管制办法,确保交通畅通。准备充足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援物资及重伤人员转送等优先运输和灾民疏散转移需要。

六、县医疗应急救护队要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储备、伤员抢救和可能产生的传染病监测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检查和监测地震灾区的饮用水源及食品。

七、县治安和交通秩序应急保障队要加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抢劫国家集体及群众的财物、扰乱治安、破坏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指挥部、广播电视台、重要物资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金库、看守所、博物馆和档案局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县财政局要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筹集和拨付工作,保证抗震救灾需要。县民政局要做好灾民救济款项的筹集和调运工作。

九、充分利用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利用公园、广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等设立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道路和应急疏散顺序应提前确定,让社会公众熟悉了解。永安镇和白帝城风景区管委会居民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道路和应急疏散顺序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确定,乡镇场镇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道路和应急疏散顺序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十、市地震应急专家组作为我县地震应急技术储备与保障,县地震局应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本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