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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26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编制、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任务,也是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措施。

二、编制修订过程

2012年,奉节县印发了《奉节县处置突发性环境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府办〔2012〕41号,并完成了备案。

2017年12月28日,奉节县印发了《奉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府办〔2017〕312号。

2023年9月,为完善预案内容,制定修订工作方案,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调查可以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编制完善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采取的处置措施、报告的内容与方式,完成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

2023年11月24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奉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案的评审。2023年11月28日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最终形成《奉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8个方面的内容。

总则中明确了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中明确了县级有关部门、属地乡镇、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能职责。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监测组、事故调查组、舆论信息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工作组等工作组。

预防预警规定了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根据事态发展,可按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应急响应中,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一般(Ⅳ级)及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处置。事故单位、事发地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待市政府应急工作组或国务院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进行移交,由市政府或国务院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

 后期处置中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响应终止后,应急监测组、现场处置组根据需要实施跟踪监测,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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