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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企惠企政策汇编(2022年版)
日期:2022-06-16

 编辑说明


     为切实推动稳企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助力开创兴业兴城、强县富民崭新局面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民营经济促进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中央、市级和县级正在执行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印了《奉节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2022版)。

奉节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2022版)涵盖减税降费、金融信贷、产业扶持、社保就业和其他政策五大篇章,66条惠企政策,每条政策都梳理出了政策内容、执行标准、政策来源、申报程序、责任单位和负责办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企业个体工商户)看懂政策、享受政策。全县干部在走访企业过程中,要对照《奉节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2022版)宣传落实,让企业(个体工商户)知晓能享受的政策时协助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申报工作,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应享受的政策。

奉节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2022版)所列政策,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按规定执行,国家出台新政策的,以新出台政策为准,若原政策来源文件作废,则相应政策条款作废。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难免存在一些错误和遗漏,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奉节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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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信贷篇....................................................................18

                                                      产业扶持篇.................................................................... 26

                                                       社保就业篇.................................................................... 29

                                                       其他政策.................................................................... 33



减税降费篇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11日至2024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56558048


二、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20181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政策来源:《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56558048

三、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退税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税资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查,财政部门逐级复查后,由省级财政部门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出具最终复查意见。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

2.申报程序:准备公告所需资料办税服务厅备案提出退税申请辖区主管税务所审批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202241日至2022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1.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五、软件产品行业税收减免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1.政策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2.申报程序:准备所需资料办税服务厅备案提出退税申请辖区主管税务所审批。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六、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1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1.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左婷,联系电话:56785223

七、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的免缴税收政策。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政策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向辖区主管税务所报送减免税申请和相关资料税务局审批。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李青林,联系电话:56724686

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政策。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政策来源: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范围财税〔201612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伟,联系电话:56558085

九、归属中央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幅度政策。201971日至202412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1.政策来源:归属中央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幅度财税〔201946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伟,联系电话:56558085

十、归属重庆市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幅度政策。201971日至20241231日,对归属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业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10%减征;广告业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1.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1923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伟,联系电话:5655808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减征幅度及免征范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自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政策来源: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伟,联系电话:56558085

、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自用土地,暂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1.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125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李青林,联系电话:56724686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政策。除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外,纳税人由以下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被认定为市级特困企业的

(二)当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

(三)已全面停产、停业,无经营收入来源的

(四)从事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事业的

1.政策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

2.申报程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导致纳税困难的,应当于困难情形发生后,向辖区主管税务所报送减免申请和相关资料税务局审批其他符合核准类减免税申请条件的,每年6月底前向辖区主管税务所报送减免税申请和相关资料税务局审批。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李青林,联系电话:56724686

十四、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招用该重点群体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1231

1.政策来源: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192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十五、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1.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56558048

十六、加大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56558048

十七、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可以自2022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

2.申报程序:自行提交退税申请辖区主管税务所审批。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延续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1231日。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提交加计抵减申明后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提交加计抵减申明后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十九、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100%50%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上政策执行至20231231日。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

2.申报程序:纳税人缴纳税款提交退税申请辖区主管税务所审批。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二十、暂停预缴铁路运输业增值税。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二十、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二十、促进汽车家电更新换代消费。202051日至202312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商务委,联系人:唐苇,联系电话:56558013

二十、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11日起至2024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优惠政策。

1.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年第10号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2)。

2.申报程序:线上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申报享受;线下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申报享受。

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联系人:李青林,联系电话:56724686

二十、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在受理涉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时,依法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1.政策来源:《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

2.申报程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系统认证,无需申报。

3.责任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唐宁梦,联系电话13658219519

二十、园区工业项目免收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经确认后的工业项目生产性用房及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配套用房,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129 号)。

2.申报程序: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302办公室申请。

3.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熊兵,联系电话:56738026

金融信贷篇


二十、扫码申请贷款政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扫描长江渝融通贷款码,线上填报融资需求和贷款意向银行,长江渝融通后台程序将自动向银行机构进行推送,银行信贷人员将主动联系申报主体对接融资业务。

1.政策来源:《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渝银发〔202195号)。

2.申报程序:有贷款需求的市场主体扫描长江渝融通贷款码,贷款二维码请见下图。

3.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联系人:卢小林,联系电话:56558370

二十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港

湾政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如有金融服务需求,可以到辖内8家银行金融服务港湾办理,港湾设置有专门联络人,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港湾咨询政策、申请融资、反映问题,港湾建立有问题登记台账、融资需求台账,港湾收集到信息后将把需求、问题汇总向全县银行机构推送,共同做好金融服务。

1.政策来源:奉节县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行动方案(奉节府办发〔202231号)。

2.申报程序: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到最近的金融服务港湾咨询办理,具体联系请参照下表。

3.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联系人:卢小林,联系电话:56558370


序号

金融服务港湾编号

主办行营业网点名称

主办行营业网点地址

主办行银行营业网点联系人

主办行营业网点联系方式

基层组织类型(街道、社区、商圈、园区、市场)

街道、社区、商圈、园区、市场名称

1

渝银奉港湾C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县支行营业部

奉节县永安镇夔州路244

唐聪

13594308298

社区

新竹社区、步云社区

2

渝银奉港湾B1

重庆奉节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法人行(本部)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海成路66BIII裙楼负2-02

徐展

15123497588

商圈

滨江国际商圈

3

渝银奉港湾C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滨江国际支行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海成路76号负3-3

傅小玲

15923101770

社区

迎宾社区、江陵社区




4

渝银奉港湾S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支行营业部

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路190

苏方宇

13908263150

街道

鱼复街道

5

渝银奉港湾C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朱衣分理处

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府大道229

陈波

13594461681

社区

胡家社区

6

渝银奉港湾S2

重庆银行奉节支行乔木街网点

奉节县永安镇乔木街4

补冯林

13996996110

街道

永安街道

7

渝银奉港湾C3

中国建设银行奉节支行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10

黄燕

13452762333

社区

朝阳社区

8

渝银奉港湾C5

重庆三峡银行奉节支行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夔州路466

刘涛

13330300000

社区

明月社区、人和社区


二十、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政策。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低利率资金,用于商业银行向涉农主体、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低利息贷款,综合年化利率不超过5.5%

1.政策来源:《货币政策工具直达实体经济行动方案》(渝银办发〔202147号)。

2.申报程序: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到县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申报。

3.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联系人:卢小林,联系电话:56558370


二十九、降低支付手续费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机等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以内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按不高于原价的9折实行优惠。银行卡清算机构免收小微企业卡、单位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政府指导价格上实行7.8折优惠。

1.政策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2.申报程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办理支付业务时自动享受。

3.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联系人:艾晓琪,联系电话:56558263

三十、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奖励政策。2022年起到20236月底,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

1.政策来源:《关于做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_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渝银发〔20222号)。

2.申报程序:由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申报,无需企业申报。

3.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联系人:卢小林,联系电话:56558370

三十、金融系统减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最新LPR利率1年期为3.7%5年期为4.6%2022年,落实好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1. 政策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企业在办理贷款、转账等业务中根据所对应的金融服务自动享受政策。

3.责任单位:人行奉节支行,联系人:卢小林,联系电话:56558370

三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员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20201231日以后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有效期至20221015日,其他要求以《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1.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0

2.申报程序:线下在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也可在渝快办”“渝创办APP线上申请。

3.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及电话:谭远辉56521729

三十、科技型企业享受无抵押低利率贷款政策。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等级按照指标得分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96分以上(含96分)为A级,85→96分(含85分)为B级,76→85分(含76分)为C级,69→76分(含69分)为D级,60→69分(含60分)为E级,给予授信额度80→500万元,享受无抵押低利率贷款政策。

1.政策来源:《关于推进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7号)。

2.申报程序:企业申请入库后,按要求填报年报,自动生成信用等级后自行享受。

3.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金融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向华56557350、朱弘18883164308

三十、降低转贷应急周转金费率。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费率继续按照0.1‰执行。

1.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2.申报程序: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后提交资料至百盐集团投融资部审核百盐集团审核完成后将资金划转至企业贷款扣款账户。

3.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联系人:赵清平,联系电话:13983437496

三十、运用融资担保支持餐饮业。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

1.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政策执行层面,无需申报。

3.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联系人:何俊成,联系电话:15978912163












产业扶持篇


三十、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单个项目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通过银行融资贷款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的贷款资金,经三方审核后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单个经营主体年贷款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单个项目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国有企业实施的此类项目支持标准、利益联结等按照一事一议报县政府审定决策。

1.政策来源:奉节县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节农发〔2021150号)。

2.申报程序:每年1112月,所需业主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产业实施方案,自行到所属乡镇办理。

3.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唐娅,联系电话:13635362318

三十、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确定,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教育文体、旅游等产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基准地价的70%确定。

1.政策来源:《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5号)。

2.申报程序:意向用地者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土地供应会审委员会集体确定。

3.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辉烈,联系电话:13996663878

三十、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相应价款后,可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地上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企业应先征得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意。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确权登记后,可依法办理投资准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贷款抵押等手续。

1.政策来源:《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5号)。

2.申报程序:土地使用权人(竞得人)持相关材料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相应申请,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办理。

3.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及电话:李明霞13896314376、陈辉烈13996663878、李成13609456668

、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工业园区内研发创新、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项目使用新型产业用地(M0)的,出让底价最低可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70%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科技企业新建总部、研发中心等项目使用商务用地的,商务用地出让地价可按市场评估价的80%进行产业发展导向修正,但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商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

1.政策来源:《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

2.申报程序:意向用地者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土地供应会审委员会集体确定。

3.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辉烈,联系电话:13996663878






社保就业篇


四十、社会保险补贴。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

2.申报程序:每年3月或9月,用人单位填写申请表、人员花名册,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3.责任单位: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联系人:罗永华,联系电话:56551812

四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2000/补贴

(二)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补贴

1.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

2.申报程序:填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申请补贴。

3.责任单位: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联系人:罗永华,联系电话:56551812

四十、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对本企业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和服务(业务)外包人员开展补贴性培训,企业申请直补培训补贴资金时,需提供培训计划、学员签到表、培训视频类资料等材料,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企业职工培训的学时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并可适当放宽培训时长限制。

  1.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2号)

2.申报程序:企业提出开班申请、完成培训后,在相关信息系统中提交补贴申请、上传相关资料,审核后拨付。

3.责任单位: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联系人:陈平双,联系电话:56553909

四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返还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中小微企业为60%

1.政策来源:关于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9号)。

2.申报程序:打开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网站,首页点击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进入企业确认页面,使用愉快办账户统一登录(登录方式为单位登录),并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3.责任单位: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联系人:曹令芳,联系电话:56551811

四十、技能型人才激励政策。建立企业急需技能型人才需求库,加强培训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引进的年薪12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在本县内选择公办学校就读。

1.政策来源:《奉节县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奉节委发〔201710

2.申报程序:持人才引进证明文件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县教委教育科现场办理。

3.责任单位:县教委,联系人:陈双碉,联系电话13658246883











其他政策


四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分期缴纳。建设项目申报面积应缴配套费超过500 万的,可申请分次缴纳。第一次缴纳的数额不得低于500 万,并不得小于应缴总额的50%,余款应当在6 个月内缴清。

1.政策来源: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奉节府发〔202144 号)。

2.申报程序: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302办公室申请。

3.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熊兵,联系电话:56738026

四十、商标品牌奖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商标品牌奖励,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100万元、地理标志权利人奖励50万元。

1.政策来源: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工商发〔201833

2.申报程序: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登录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官网自行申报http://zscqj.cq.gov.cn/)。

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征伟,联系电话:13896976996

四十、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上一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次年41日至531日之间可以申请市级发明专利资助。

1.政策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2021号)。

2.申报程序:登录市政府官网(http://www.cq.gov.cn/)点击政务服务栏目进入渝快办,或直接访问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http://zwykb.cq.gov.cn/),搜索对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经注册后,即可进入事项办理。

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苏更生,联系电话:13638277516

四十、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有奖励

  1. 对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2. 对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评估费和保险费各50%的补贴

  3. 对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培育和转化运营的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并按其运营金额的2%给予补贴

  4.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5. 对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6.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发明人、获得3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且相关专利成果已转化运营的发明人,可按照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支持其分别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1.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41

2.申报程序: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登录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官网自行申报http://zscqj.cq.gov.cn/)。

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征伟,联系电话:13896976996

四十九、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

  1. 成功注册的普通商标(含港澳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1000/件,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500/

  2. 成功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一次性奖励5万元/件;成功注册单一国家的涉外商标,一次性奖励0.1万元/

  3. 成功认定的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5万元/

  4.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并缴纳当年专利年费的,予以一次性资助:企业1万元/件,个人0.6万元/

  5. 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资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

  6. 对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书的企业,且开展了专利分析导航、达到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7. 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质押贷款的,一次性给予评估费资助50%,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保险费资助50%,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八)对有效期内的国内发明专利,每维持1年予以一次性资助0.2万元/件。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奉节县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93

2.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报送资料到县市场监管局413室接受审查,等待拨款。

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陈绍毅、苏更生,联系电话:56556701


五十、针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的政策。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免费印章(含公章、财务章、发票、法定代表人名章共4枚)。

1.政策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31

2.申报程序: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自行申报http://scjgj.cq.gov.cn/)。

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若水,联系电话:18290231731

五十、免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时,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承运时段和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服务对接工作。

1.政策来源:《重庆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改革实施方案》(渝建〔202110号)。

2.申报程序:在县城管局行政审批科办理。

3.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李在平,联系电话:13896928377

五十、进一步优化供排水服务。根据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方案及供排水需求信息,供排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供排水接入信息上传至渝快办平台供建设单位使用,并自行开展外线建设、后续按照事权与财权匹配的原则予以补贴。供排水接入全程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的三零服务,建设单位不需办理备案、规划、施工、占路、掘路、临时占绿等手续。

1.政策来源:《重庆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改革实施方案》(渝建〔202110号)。

2.申报程序:提供建设项目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佐证资料;三零服务由县住房城乡建委驻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首席代表代办。

3.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联系人及电话:孔宪宏56738026、杨洋15123538870

五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措施

(一)已按照规定享受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331

(二)20211019日至20224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331

(三)20224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331

(四)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1.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

2.申报程序:旅行社向文旅委提出申请文旅委与银行联系旅行社前往银行办理。

3.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联系人:李泽明,联系电话:15023845558

五十、支持全域旅游业发展奖励补助

(一)被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二)对新评定为五叶、四叶、三叶中国绿色饭店,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三)新引进全国范围内经营50 家以上规模的连锁商务酒店,床位在50 个(含)以上者,按3000 /个床位给予补助

(四)对利用闲置存量房打造旅游民宿,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已接入公安住宿登记系统)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五)对现有商务酒店提档升级,改造后床位数达到30 个(含)以上者,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申请人须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否则不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补助,对同一企业累计贷款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 万元。装修验收合格且在约定时间内还款,按照一次性奖励到位

(六)对新通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5A4A3A2A 级景区,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七)在奉节新注册成立的旅行社,在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及足额缴纳旅游质量保证金并正常营业满一年后,每家奖励10 万元;在奉节设立旅行社门店的,每家门店奖励5 万元

(八)县内旅行社组团包机或包专列,以奉节为目的地的,一次人数达100 人(含)以上,旅行团游客在奉节县住宿时间不低于1 晚且游览奉节县内至少1 4A 级(含)以上收费景区的,按100 /人进行补助。县内旅行社应提前向县文化旅游委申报,结束后报县文化旅游委审核。未经预申报,县文旅委不予受理

(九)在夔门街道、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州街道、永乐镇、兴隆镇、白帝镇、鹤峰乡、龙桥土家族乡范围内,每年开展一次旅游特色旅游接待单位评选活动,每年共评选50 家,每家奖励2 万元

(十)每年开展一次夔州好礼评选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十一)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市级相关奖项的特色旅游商品、外交礼品的获奖单位,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十二)对在夔州街道、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兴隆镇新注册营业的旅游商品购物店,且售卖奉节本地特色商品的购物店,按照相应面积分别给予补助

(十三)当年开发文创产品50 项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 万元

(十四)文创产品投入市场,产量在1 万件(套、个)以上,或者销售额在100 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奉节县全域旅游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195

2.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文旅委提出申请报送相应资料,县文旅委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3.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联系人:刘小周,联系电话:13635383579


五十、关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停产停业,且连续停发工资超过6个月以上的(期限原则上每次不超过一年)

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可在5%12%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1.政策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和市政府规范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渝住房公积金委发〔20167

2.申报程序:在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一科办理。

3.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人:谭国秀,联系电话:56528377

五十、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投资新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其配套费缓缴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应缴配套费达到规定数额后享受配套费缓缴优惠政策。

1.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302办公室申请。

3.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熊兵,联系电话:56738026

五十、优化建筑类办证流程

(一)取消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下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

(二)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维护、修缮工程等项目,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审批初步设计

(三)取消总投资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

1.政策来源:《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提振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1105

2.申报程序:奉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302办公室确认。

3.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孔宪宏,联系电话:56738026

五十、奖励扶持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按照20万元/户给予奖励,其中:入库纳统第一年奖励8万元、第二年奖励7万元、第三年奖励5万元。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5万元/户给予奖励,其中:入库纳统第一年奖励2万元、第二年奖励2万元、第三年奖励1万元。限上个体户,按照0.5万元/户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库四上企业的会计统计人员按照2400/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库个体户按照1200/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1.政策来源:《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奉节府发〔202016

2.申报程序:四下企业申请升规纳统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核资料县统计局审核资料汇总。

3.责任单位:县统计局,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5655710615215106978

五十九、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政策来源:《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

2.申报程序:自行在渝快办快捷导航工程建设项目板块按要求进行申报。

3.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15123538870

六十、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供水接入口径为DN40及以下项目(小型项目),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小型项目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需建设外线管道的小型项目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供水接入口径为DN40以上DN200及以下项目(一般项目),收费按照工程定额标准收取,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小型项目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需建设外线管道的小型项目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20199 号)。

2.申报程序:自行在渝快办公共服务县水利局版块按要求进行申报。

3.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联系人:刘定生,联系电话:13452695800

六十、重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对国家级备案的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绩效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和市级备案的星创天地给予10万元/年的年度资金资助,年度资金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政策来源:重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834号)。

2.申报程序:准备相关资料县科技局(249)初审市科技局审核。

3.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联系人:杨茜,联系电话:13647622909

六十、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科技创新年度积分,按1000/1分的标准申请创新资助。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奉节县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115号)。

2.申报程序:准备相关资料县科技局(247)办理。

3.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联系人:向华,联系电话:56557350

六十、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管理,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要免于或者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一是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由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认可的;二是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或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或者污染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近1年内已经进行过现场执法检查且无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三是重大工程项目或重点领域企业,近1年内已经进行过现场执法检查且无严重环境违法记录,或已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且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四是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在线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运行,环境信用良好,近1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且在线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的其他企业;五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保诚信的企业。

1.政策来源:《奉节县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奉节环发〔202018号)。

2.申报程序:统一执行,无需申报

3.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曦,联系电话:15978905743

六十、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所在区县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

1.政策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租赁户凭合同在缴纳租金时直接减免。

3.责任单位:重庆百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赤甲旅游文化创意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奉节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奉节县夔州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奉节县夔州电影放映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杨林驰13896254321、刘涛13635361461、雷芳18723527277、郑琼13452606205、王蕾13996694288

六十、餐饮业、零售业核酸检测补贴。2022年,各区县给予餐饮、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定期免费开展餐饮、零售企业员工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

1.政策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填报申请表承诺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报告及台账)到县商务委610室登记上报。

3.责任单位:县商务委,联系人:李心月,联系电话:13896253321

六十、疫情防控临时关停网吧的宽带专线费优惠。

2022年因疫情防控临时关停的网吧经营主体,给予减免网费或延长同等时段的服务期限等优惠。

1.政策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2.申报程序:网吧经营主体提交申请资料至通讯企业,通讯企业发起流程进行减免。

3.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中国移动奉节分公司、中国电信奉节分公司,联系人:田维13594463228、韩飞翔13452650890、黄传笙173236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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