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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卫发〔2021〕184号关于印发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30

康乐镇、朱衣镇、永乐镇、永安街道、鱼复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现将《奉节县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830


奉节县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做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关于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抑郁症、焦虑障碍等主要指标调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释义及调查方法的通知》国健推委办函〔20204)要求,在抽样的乡镇(街道)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关于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抑郁症、焦虑障碍、失眠、老年痴呆等主要指标调查(见附件2)。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失眠、抑郁症、焦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二、项目范围

根据乡镇(街道)抽样方法(详见附件1),抽取确定康乐、朱衣、永乐、永安、鱼复5个乡镇(街道)为我县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范围。

三、调查内容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知晓率;抑郁症患病率;焦虑障碍患病率;失眠筛查阳性率;老年痴呆患病率。

调查工具:《调查样本家庭成员情况登记表》《居民心理健康调查问卷》《抑郁焦虑失眠诊治情况问卷》(详见附件2)。

四、组织实施

抽取到的5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取3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开展心理健康素养、抑郁、焦虑、失眠调查(各56人),开展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痴呆调查(至少30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保存好原始数据备查。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居民填答,由村(居委会)回收及录入问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调查的原始数据,整理汇总并出具本乡镇(街道)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报告表(附件3)后,提送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整理汇总并出具全县数据分析,报告县卫生健康委及市精神卫生中心。

附件:1.乡镇(街道)抽样方法

2.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释义及调查方法的通知

3.奉节县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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