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烟草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渝健推委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奉节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1年7月28日
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奉节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整体工作安排
1.组织召开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推进委员会专题推进会议。(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推动15个专项行动落实年度计划。(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3.研究印发2021年度工作计划。(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4.将健康中国奉节行动纳入奉节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卫生健康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实施。(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
5.组织宣传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科普材料。(县卫生健康委)
6.加强健康中国奉节行动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围绕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提升主题,持续抓好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基层党员、社区群众、青少年儿童等群体的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主题宣传。组织全媒体广泛开展健康素质提升、健康知识普及等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家在奉节APP、微信公众号、新兴媒体等,推送健康知识,发布健康相关公益广告和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县范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指导奉节网等属地重点网站开设网上专题,规范报道转载健康中国相关内容,做好健康中国网上宣传报道。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例报道。扎实开展典型选树工作,促进广大群众提升健康素质。持续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深入开展“吃得文明”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之“讲科技”活动、社区科普大学等载体,广泛开展健康科普主题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
7.加强健康中国奉节行动舆情调控。一是加强网上舆情监测。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以“民生之声”为载体,通过电话服务热线倾听群众声音。联动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网上涉健康领域的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协调处置网上涉健康领域有害信息。做好网站、论坛、微博、抖音等平台的涉奉有关健康类网上舆情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预警,确保我县健康领域网上舆情总体平稳可控。二是加强圈群舆论引导。在多类型、多层次覆盖人数的圈群普及健康领域知识,回应公众关切、及时辟谣、及时为公众解疑答惑,组织好健康中国奉节行动舆论引导,有效维护网上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属地网站管理。严格落实各属地网站主体责任,规范网上内容生产,信息发布,传播流程,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县委网信办)
8.全面加强药品管理。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督检查,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和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县市场监管局)
9.落实医保政策与《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等综合性政策充分结合。按政策要求落实国家新版医保目录落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县医保局)
10.根据健康中国重庆行动试考核方案制定奉节县试考核方案。(健康中国奉节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11.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统计调查工作。(县卫生健康委)
1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县卫生健康委)
第二部分:各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3.切实做好新形式下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围绕“1”目标(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全“2”库(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科普资源库)“1”机制(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塑造“1”个宣传品牌(“健康中国巴渝行”科普宣传品牌)、抓实“1”批工作载体,全面做好健康促进与教育各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
14.充分发挥全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引导支持有关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普基地等,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内容生产及知识发布,充分运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以举办全县科技活动周、开展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面向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不断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县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
15.继续推动健康科普作品的创作展示,支持引导有关部门和科普基地积极参加重庆科普讲解大赛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开展健康科普作品研发创作的积极性。(县卫生健康委、县科技局)
16.多形式开展第五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与能力。(县残联)
二、合理膳食行动
17.开展“六个行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吃动平衡行动。(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18.实现“四项目标”。一是完善体系队伍,营养法规标准配套体系基本完善,营养工作制度及体系逐步配套,组建各级营养工作核心专家团队,加快专兼职营养人才队伍培育。二是创建营养健康细胞,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创建营养健康家庭、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社区等营养健康细胞。三是提升健康素养,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建设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奉节县营养健康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营养相关科研机构、专业学术团体和企业等各方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开展营养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转化,助推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三、全民健身行动
19.编制《奉节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县文化旅游委)
20.全面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政策体系。贯彻落实《重庆市提升城市体育功能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体育“1+5+1”行动计划落实。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切实增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鼓励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和业余健身活动,鼓励个人至少有1项运动爱好或掌握1项传统运动项目,参加至少1个健身组织,每天进行中等强度运动至少半小时,培养群众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县文化旅游委)
21.全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水平。一是提升体育健身组织覆盖率。成立奉节县体育总会,指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触角向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延伸,推动体育协会覆盖到街道镇乡。二是加快场地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三是提升活动举办水平。根据疫情变化,视情办好县级全民健康赛事活动,持续举办好各类品牌特色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率,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比例。(县文化旅游委)
22.全面夯实全民健身工作成效。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以解决群众如何健身问题为导向,围绕体医融合、体质提升与运动干预、健身指导等方面,加强科学健身普及宣传。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常态化、多元化体育指导服务。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影响力广”为出发点,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丰富充实特色体育健身活动。夯实资金投入保障。加大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投入,建立完善“政府+市场+社会”投资运营机制,鼓励引导市场资本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盘活我县体育经济,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县文化旅游委)
23.深入开展农民群众体育工作。以举办农民特色项目运动会为抓手,积极参加农民体育赛事活动,继续培养基层农民体育骨干,以“农民丰收节”为契机,开展各种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
四、控烟行动
24.召开年度控烟专项工作部署会,交流控烟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县卫生健康委)
25.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宣传。(县卫生健康委)
26.推动建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卫生健康委、县级有关部门)
27.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举办第34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县卫生健康委)
29.加快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无烟家庭、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文明办、县教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开展2021年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县卫生健康委)
32.加强控烟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控烟执法、戒烟能力建设、无烟环境建设、烟草流行监测等系列培训。(县卫生健康委)
33.探索开展控烟工作评估。(县卫生健康委)
34.进一步加强烟草广告的监管。在定期开展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烟草广告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烟草广告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发挥公益广告的宣传引领作用,引导媒体单位履行公益宣传责任,制作、刊发、播放禁烟公益广告,引导广告企业利用闲置时间发布禁烟公益广告,营造全民禁烟的良好氛围。(县市场监管局)
35.做好青少年控烟工作,加大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出售烟草制品的执法力度。通过引导督促烟草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接受社会监督。将烟草市场主题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等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县烟草局)
36.以进一步完善“一库(法人信息数据库)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为基础,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更加高效,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更加科学,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信用监管更加深入,推动烟草市场主体的诚实体系建设和实施联合惩戒。(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局)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37.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人员师资培训。(县卫生健康委)
38.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水平,使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80%。(县卫生健康委)
39.利用各种节假日,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重点宣传成人平均健康睡眠时间,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县卫生健康委)
40.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持续提高全县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县卫生健康委)
41.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分级分类社会工作培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县民政局)
42.按照重庆市《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县民政局)
43.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探索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44.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监管和应急防范,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深入贯彻执行《土地污染防治法》。在自然资源规划、利用等各个环节依法严格执行防控、治理要求,做好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应用,强化耕地分类管控,编制耕地分类管控方案,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类技术措施,确保农产品量安全。做实做细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在农产品产地国控点的基础上,拟分批次建立市控监测点,完善市级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5.贯彻执行《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积极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工作,普及环境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县生态环境局)
46.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实施农村供水“一改三提”行动,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可供水水量,水质达标率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能力。创建农村供水“四管”示范工程,即有人、有钱、有制度和专业化管理、且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示范带动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县水利局)
47.扎实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在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
48.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开展旅游厕所现状及《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2016)国家标准修订调研工作。(县文化旅游委)
49.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服务提升,不断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长效管理等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市场力量参与改造。(县住房城乡建委)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50.结合健康中国建设,推动新一轮“两纲”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落实。( 县卫生健康委)
51.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 县卫生健康委)
5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指导,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县卫生健康委)
53.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母乳喂养社会宣传。(县卫生健康委)
54.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成效。(县卫生健康委)
55.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危重新生儿救治管理、儿童眼保健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
56.推进宫颈癌、乳腺癌等妇女重点疾病防治,实施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做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不断提升人口素质。(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上线市级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县卫生健康委)
58.继续贯彻落实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县医保局)
59.加快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医院迁建项目实施,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着力提升妇产科、儿科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
60.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运用新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依托“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项目实施宣传等方式,科学普及卫生保健、科学育儿、健康养护、科学健身等知识,提升妇女健康素养。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健康讲座与培训。结合“最美家庭”寻找活动,将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融入到家风、家教、家训中。(县妇联)
61.养成良好习惯,践行健康行为。倡导家庭健康饮食,平衡膳食,有效防控慢性病。推广家庭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注意饮食卫生,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引导家庭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建健康绿色温馨家庭环境。大力倡导“无烟家庭"推动无烟观念融入家庭教育,组织动员妇女劝导家庭成员不吸烟或者主动戒烟,创造健康、绿色、温馨的家庭环境。(县妇联、县文明办)
62.关注心理健康提高生活幸福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引导母亲主动学习和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带动家庭成员保持乐观、开朗、豁达的生活态度,营造良好家庭氛围。重点关注农村单亲母亲、残疾、患重病、留守妇女等特殊困难群心理健康,以妇女之家为依托,为她们提供法律宣传、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心理咨询、情感关爱、文体活动等服务。(县妇联、县民政局)
63.继续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将儿童青少年作为重要服务对象之一,开展学业辅导、健康促进、心理关爱、能力提升等服务(县民政局)
64.继续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质增效,确保符合条件有康复需求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康复救助服务。(县残联)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65.成立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首届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向县教委提出精准、专业、科学、严谨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成果鉴定和教学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作用。(县教委)
66.开展卫生示范学校创建。以创建卫生示范学校为抓手,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推动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和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综合整治学校环境卫生,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卫生健康意识。(县教委)
67.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营养健康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排查并消除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合理膳食,均衡营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营养师,积极开展“三减”科普宣传,推动健康中国奉节行动向纵深发展,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县市场监管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8.为儿童青少年提升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基础建设工作,着力打造青少年身边便捷可及的服务窗口。(团县委)
69.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招募组建一批稳定的心理辅导专业志愿者,积极定期开展心理教育志愿活动;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授课技巧及心理健康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健康教育授课能力。(团县委、县教委)
70.常态化开展控烟宣传、禁毒防艾、安全自护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活动覆盖面和实效性,提高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安全自护能力。(团县委)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71.开展职业健康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进职业学校“三进”活动,提升重点人群的防护知识与意识。(县卫生健康委)
72.组织开展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3.持续推进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县人力社保局)
74.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充分利用健康企业、健康达人、康复站建设等工作,引导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到。(县卫生健康委)
75.推进企业进一步提升劳动保护条件,更好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县总工会)
76.开展网上“安康杯”竞赛,推动提升职工劳动保护技能,增强职业安全健康意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和职能健康的浓厚氛围。(县总工会)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77.抓好老龄委日常事务。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重庆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配合做好解决老年人运用职能技术困难等相关工作,大力宣传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单位和人物先进事迹,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委)
78.抓好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助推老年医学科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重点关注老年人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加强基层老龄健康队伍培训。(县卫生健康委)
79.抓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引导医养结合机构差异化发展,支持“医办养”机构以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养办医”机构以服务自理、轻度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为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区域协同发展,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优质医养资源共建共享。(县卫生健康委)
80.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继续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等重点民生工作,将助餐、助浴、助医行动扩大至县城城区内,对城区内符合条件的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1.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计划,推动落实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打造县级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在职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推动落实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动建立养老人才薪酬保障和激励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2.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要素保障计划。推广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推动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县民政局)
83.组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能力,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提高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水平,把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落到实处。(县残联)
84.发动文化馆系统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免费开放公益文化培训,在丰富老年同志精神生活的同时,提升老年人对美的感受和追求,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县文化旅游委)
85.发动图书馆系统组织开展“数字健康生活”培训,以数字阅读为主要内容策划选题、定期开展公益免费培训,促进数字阅读在老年群体中的普及。(县文化旅游委)
86.继续协助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87.政府应高度重视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将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的民生实事,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健康政策与环境的建设。(县卫生健康委)
88.持续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县卫生健康委)
89.推进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心肺复苏技术的普及培训,推进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导航图制作。(县卫生健康委、县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0.切实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相关的危险因素,如控烟、减盐减油、促进居民身体活动,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与血脂异常三高共管,全面落实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县卫生健康委)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91.加强癌症监测随访工作,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将监测数据与早诊早治数据综合利用,为癌症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县卫生健康委)
92.进一步加大癌症临床治疗和药物研究等科研项目,重点针对癌症可防可治进行逐一攻关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投入,推广成熟的预防控制措施。(县卫生健康委)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93.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作为民生和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加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经费投入。(县卫生健康委)
94.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监测与评估工作,充分利用监测数据指导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及时调整防治策略。(县卫生健康委)
95.全面执行特病门诊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好结核病医疗保障工作。(县医保局)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96.加强慢性病患者的筛查发现与规范管理,切实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县卫生健康委)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97.继续开展对氟骨症等地方病致残患者残疾评定、康复服务。(县残联)
98.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学校等重点场所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探索开展传染病症状监测模式。(县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