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我局接到奉节县“海成·滨湖上院”业主群体投诉,称重庆德兆晟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其开发的“滨湖上院”楼盘时,承诺的地下空间、私家花园使用与事实不符,并且物业服务能力水平与收费标准不符,涉嫌消费欺诈,请求依法予以查处。经调查属实,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日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六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