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奉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奉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中共奉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奉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中共奉节县委工作机构,设在县纪委。主要职责是向市委巡视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传达贯彻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办设综合业务科、联络督办科2个职能科室;设5个巡察组。奉节县廉洁文化教育中心设巡察联络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为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3万元。
县委巡察办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不涉及。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宏梅,联系电话:023-56550123。
附件:1. 县委巡察办2024年预算公开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