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入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负责分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队伍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执法监督、媒体宣传、舆情等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平安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涉法涉诉信访、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统筹协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重点区域治安问题整治、见义勇为、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护路护线、“雪亮工程”及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代管县法学会,县综治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平安办、县扫黑办、县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县护路办为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为2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奉节县法学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37.29万元,支出总计113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本单位本年新增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本单位本年新增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2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472.64万元,占41.6%;项目支出664.65万元,占5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量入为出,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7.2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4.8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本单位本年新增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本单位本年新增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89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本单位本年新增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本单位本年新增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89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此外,较年初数新增了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量入为出,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9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预算调整文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调整增加本单位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490.67万元,占4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91万元,增长2662.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6.32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3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5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5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1批次,28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1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法学会换届,会议费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组织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运行支出、水电费、食堂运行经费、物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9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节约降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664.6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3年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做到一个统一,两个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国家安全形势;组织开展政法具体工作,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其他事项,全面完成平安法治领域改革任务,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有力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其他事项,获评市委政法委考核优秀等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云乔023-56557237
附件: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