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奉节县农业委员会(挂奉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现更名为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共奉节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与奉节县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市农委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决定。
3.承担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4.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专家库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筛选、组织评估、论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安排,审批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项目实施,管理、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各乡镇搞好工程建后管护;负责指导、服务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农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审计。
6.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定全县“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7.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8.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9.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10.负责全县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作。
11.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的管理;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2.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农技服务组织建设和乡镇农业机械化发展。
13.承办农业涉外事务,推进奉节县农业对外开放。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农业委员会(挂奉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设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粮油经作科、农机管理科、畜牧水产科、农业综合开发科9个职能科室。
下属奉节县农技站、奉节县土肥站(奉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奉节县畜牧站、奉节县多经站、奉节县种子管理站、奉节县农机管理站、奉节县农机监理站、奉节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奉节县农业生态能源站、奉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奉节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奉节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奉节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奉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大学奉节分校等15个事业单位(其中奉节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奉节县农机监理站、奉节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奉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全年总收入为10,92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9.6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了5284.36万元,主要增加了农业产业、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专项经费。
我委全年实际支出8,387.3万元。其中基本3,554.47万元,项目支出4,832.83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248.27万元,公用经费306.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30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资金,以及2016-2017年度年末项目结转资金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4,385.4万元,较上年增加2,542.35万元,其中2017年项目仍结转230万元,2018年项目结转4,15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92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4.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786.2万元增加8,143.4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农业产业、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专项经费。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农业项目及支付2016-2017年结转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增加了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5.42万元,占1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和乡镇原畜牧兽医人员健康休养费调高标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77万元,占1.48%,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节能环保支出39.88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8万元;农林水支出7,198.96万元,占85.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9.68万元,为本年度农业项目及支付上年结转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39.27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4.47万元,较上年增加63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8.27万元,较上年增加661.83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9.68万元,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59万元,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一次性补贴)。支出公用经费306.2万元,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和办公设备购置减少,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7.96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资本性支出8.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共45.11万元,分别是:公务接待费5.68万元,比上年下降216元,低于预算8.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95万元,高于预算和上年决算3.95万元,为农委主要负责人昌世华参加县上(奉节委办函〔2018〕4号文件)统一组织出国开展交流活动招商推介工作费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48万元,比上年下降45.64元,低于预算8.52万元。我委及15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11辆。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3.95万元,为农委主要负责人昌世华参加县上(奉节委办函〔2018〕4号文件)统一组织出国开展交流活动招商推介工作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业务工作及农业项目管理工作下乡、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64元,主要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5.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68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用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决算合并成了1个单户,而2017年决算是3个单户(农委本级、参公、事业)分别反映。且承担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乡村振兴、农业环保等新工作任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应急保障车5 辆、执勤执法用车5 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3.32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7个,涉及资金4272.62万元。评价结果已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平台报市财政。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规划财务科(原奉节县农业委员会),电话023-5655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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