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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11-27

(任务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涉及奉节县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奉节县

公示日期

20251127日至20251210

整改任务概述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奉节县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2024年度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奉节委宣〔202412号),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在进修班或在相关领域专题班设置相应课程等方式,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落实。2024年,共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重庆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49人;在2期县管领导干部进修班和2期相关领域专题班设置了相关课程,培训干部342人,有效强化了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

(二)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县级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以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进展落实情况。聚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围绕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案件,建设运行全方位党建统领、全流程精密智控、全要素综合分析的“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生态报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强化县级部门及镇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印发了《奉节县建设工程垃圾收运处置方案(试行)》《奉节县建筑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试行)》,完善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机制,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各环节要求进行了全面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建筑垃圾集中治理工作氛围。加快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永乐镇鸡子梁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目前已完成80%,计划20252月完工,年处理量10万吨。委托专业单位对城区部分问题箱涵及排口开展污染源溯源全面排查,完成19条大型箱涵排口、6个支管排口溯源排查,形成精细化溯源排查测绘成果。依托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推进城区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对排查出的145处雨污混接点位开展整治。2024年已完成改建城市污水管网5公里。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配合市纪委监委核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在全县392村(社区)全面推广“码上举报”,广泛收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2024年共收集并办理该领域问题线索3件,其中1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县纪委监委审查后给予开除党纪处分。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奉节县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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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852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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