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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日期:2024-10-18


                     公开单位奉节县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170059

云阳县天然气公司在奉节县红土乡九台村10组埋天然气管道,埋管道时工作人员是从山体开始挖,山体的泥土全部流向九台村10组的河道,导致河道堵塞,水土流失,破坏耕地生态。

奉节县

生态

2024年5月21日上午11时,县发展改革委组织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红土乡相关负责人抵达奉节县红土乡九台村10 组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一致认定,一是管道施工范围内泥土部分流向九台村10组的沟槽,河道堵塞问题不属实;二是因项目建设恢复原貌,部分表土疏松,首次下雨时有微量沙土滑落,未见明显水土流失;三是存在零星不规则碎石散落嵌入田间,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不存在破坏耕地生态问题。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做到措施到位,并且形成长效机制,疏通农田周边沟渠,加固开挖山体,保持水土,恢复耕地耕作条件,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1.处理情况:一是对农田周边沟渠进行疏通作业,对沟渠两边堡坎进行修复加固处理;二是对微量滑落泥土进行清理并做好护坡措施,防止再次滑落,并对坡面进行植物补栽补种;三是对农田零星碎石开展清理作业,使其恢复耕地质量。

2.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河道堵塞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已对农田周边沟渠进行疏通作业,对沟渠两边堡坎进行修复加固处理;二是关于山体泥石滑落导致水土流失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已对施工坡面完善拦挡措施,疏通临时排水沟,防止产生坡面冲刷,对坡面植物措施进行补栽补种,并加强后期抚育管护;三是关于耕地遭破坏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已对管道施工范围内的零星不规则碎石进行清理,恢复原有耕地质量。

2

D3CQ202405220009

1.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109号粮公司1栋5单元3楼和竹枝路163号的房屋出现漏水,空调水等滴落在雨棚上产生噪音扰民。2.奉节县永安街道施家梁中段西雨4栋9号门市饲养鸽子产生恶臭扰民。3.投诉人表示自己孩子在奉节县永安街道的小学上学期间被人打了,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

奉节县

噪音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竹枝路109号粮油购销公司1栋5单元3楼房屋漏水问题,楼上住户已维修好漏水源,现已不再漏水;空调水噪音问题,现已对该处空调冷凝水管进行加长,目前空调冷凝水已统一收集,不再产生噪音。

2、竹枝路163号房屋漏水,该房屋系公路堡坎与其合法产权房屋之间形成的封闭式空间由私人改建成卫生间和厨房,房屋屋顶为架空的人行道,属存量违法建筑。现已对该处进行防水渗漏整治,房屋漏水问题已解决,但投诉人坚持必须给她相应损失赔偿。

3、养鸽臭味扰民问题,当事人每日对养鸽圈舍进行清理,并要求其注意保持卫生,社区网格员潘维健也在每天上门督促检查,确保该处阳台干净。

4、2020年10月,投诉人儿子在实验中学读书时与同学发生拉扯,双方均未受伤。奉节县实验中学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处理,双方家长表示只要孩子和好,没受伤就没事,双方家长均未报警。2023年4月10日,投诉人再次就该事情反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

部分属实

1、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完善空调冷凝水收集。

2、充分沟通协调,引导群众采取法律诉讼解决漏水赔偿事宜。

3、督促信鸽饲养人维持好干净卫生的居住环境。

4、充分沟通,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竹枝路109号粮油购销公司1栋5单元3楼房屋漏水问题,前期投诉人已报警处理,并与楼上住户达成协议,楼上住户已将漏水源维修好并赔偿投诉人3000元;空调水噪音问题,已经对空调冷凝水管进行加长,目前空调冷凝水已统一收集,不再产生噪音。

2、竹枝路163号房屋漏水,现已对该处进行防水渗漏整治,房屋漏水问题已解决,但投诉人坚持必须给她相应损失赔偿,街道指派公益律师王东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3、养鸽臭味扰民问题,街道已要求养鸽户每天进行定时清理,确定社区网格员潘维健作为督查卫生情况责任人,确保每天鸽棚卫生落到实处,做到干净卫生。

4、反映其儿子上学期间被打一事,由于事情发生在2020年10月,当时双方均没有报警处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过了处理时效。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学校加强法治宣讲,街道派公益律师王东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帮助。

3

D3CQ202405170060

奉节县永安镇环彬江城小区5栋附近(清水老街临朱河位置),无名垃圾回收站,每天不定时使用机器设备加工作业排放臭气并伴有噪音扰民。

奉节县

大气

被投诉单位为彭章林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名称为重庆富凯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奉节县夔州街道清水村(原清水码头),主要经营废品收购、销售。

1.该处臭气主要为回收塑料瓶瓶内液体积存产生。2024年5月20日县商务委联合夔州街道、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的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现场核查时无明显臭气。

2.该处噪音主要为使用叉车和打包机时产生。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奉环(监)字【2024】第ZF16号)显示,该废品收购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68 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 dB(A)。

完善隔音设施,硬化塑料瓶压缩区域,做到达标排放,确保臭气及噪声不扰民。

(一)整改情况

一是对原半封闭式厂房进行封闭式处理,对发电机加装隔音棉。二是对场内叉车进行更换,将场内机动车替换为电驱模式。三是已建设雨水收集池,将地面废液进行完全收集。四是规范场内货物堆码,快进快出,整齐有序。五是采取错峰轮流工作方式。

(二)处理情况

1.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2.2024年9月2日,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奉节环罚字〔2024〕2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56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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