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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日期:2024-06-14

截至2024614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奉节县3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2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0

D3CQ202406030061

奉节县奉电路华能电厂生产石膏的材料随意丢弃在电厂周围,下雨天雨水将石膏粉直接冲进长江,刮风的时候灰尘严重(煤粉)。

奉节县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电厂委托三方单位处置的脱硫石膏堆存在电厂东北侧500m左右的场地内,堆场未设置防渗系统、雨污分流系统,防溢流措施不完善,存在环境污染隐患。65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脱硫石膏被冲刷入河现象,对堆场外的梅溪河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
2.65日现场检查时该电厂燃煤、粉煤灰装卸、运输、贮存环节采取密闭、围挡、喷淋等措施控制扬尘,未发现煤灰逸散污染环境现象,经监测颗粒物排放达标。

部分属实

1.妥善转运处置不符合贮存标准的脱硫石膏,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加强粉尘治理,防止粉尘污染、扰民。

1.督促企业及时转运处置脱硫石膏,预计6月底前完成转运清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转运前采取覆盖、围挡等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和约谈。
2.已责令企业持续做好粉尘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扰民。

未办结

109

X3CQ202406030054

奉节县某采石场从2020年停产至今造成经济损失。采石场2013年成立在先,2017年7月朱衣镇蓼叶村的封水沟调整为饮用水源,2021年3月立牌在后。如果政府提前告知,企业不会在2020年投资700余万元建设绿色矿山。要求及时调整饮用水源,各相关部门对企业已审批的证件给予认可,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奉节县

生态

封河沟水源一直是蓼叶村村民以及黄井场镇部分村民、杨柳坪村民饮用水源。2017年调整为集中水源保护区,2018年经批准同意后确定封河沟水源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2018年采石场股东更换、技改后转为大规模开采,侵占村民水源和土地,环境问题突出。自2018年起,该采石场因与蓼叶村1、2组村民在水源及土地问题上未达成共识,导致群众多次上访,影响企业生产。

部分属实

1.配合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2.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巡查制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3.及时化解纠纷。

1.给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服务企业重新选址以及有关手续的办理,依法依规生产。
2.加强水源地保护,安排专人巡查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及有关群众召开现场协调会,着力化解矛盾。

未办结

110

X3CQ202406030055

1.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无项目核准文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强行违法侵占奉节县某花椒种植场与家庭承包地和三峡水库,违法修建码头(地点: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该项目的核准权限是重庆市发改委,但重庆市发改委至今未予以核准。
2.该发电厂违法向三峡水库倾倒500余万方弃土(地点: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
3.当地违法破坏土地挖土填埋三峡水库造地(地点:奉节县康乐镇郭家村)。

奉节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项目取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
2.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已由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一审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3.该发电厂项目、码头工程均分别取得水利部、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并验收,现场核实未发现向三峡水库倾倒500余万方弃土情况。未发现违法侵占三峡水库填库造地。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处置重点项目用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

加强与原承包经营者沟通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依规处置重点项目用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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