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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日期:2024-06-07

截至202467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奉节县3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1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58—6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2

D3CQ202405270067

1.奉节县香山社区下王家坪兄弟汽修、旭横汽修、祥海汽修开在小区内,选址不合理。
2.常年进行喷漆作业,异味严重,没有进行环评。两年前发现有汽修店将废机油随意倒在奉节县6号桥周围的马路边上,要求核实现在是否还存在此情况。
3.奉节县大部分汽修店都存在异味、距离居民楼近、无环评手续等问题。

奉节县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三家企业建设时间均早于2017年6月,不属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开始施行)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的新、改、扩建项目,选址不违法。
2.2024年5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三家企业均在正常营业中,烤漆房均未使用,喷漆房装有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漆废气将经-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可能残留少量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三家企业均未达到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不需要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4.2024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对奉节县6号桥周围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走访周边居民,未发现反映的废机油乱倾倒情况,此前也未接到过相关的群众投诉反映。
5.奉节县城区老旧小区较多,且多属于上宅下店模式,居民住宅与商业门市上下相连,部分汽修企业建设较早,未有相关法律对选址进行规范,导致一些汽修企业营业地点距离居民住家较近,经营过程中经处理后的废气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要求三家企业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
2.要求企业规范储存、转移、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3.加强汽修行业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持续依法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要求汽修企业规范运行、维护废气处理设施且废气达标排放,督促三家汽修企业两个月内完成废气监测。
2.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废机油等行为。                         
3.加强汽修行业监管,依法查处选址不合法、无废气处理设施擅自进行喷漆作业、无环评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63

D3CQ202405270068

奉节县白帝镇八阵村有人在八阵村三峡水库的消落带填土(村办公室下面),将70亩的土地填到高于水位,再用该土地建设厂房(现百果鲜塑料厂),收取租金。

奉节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经现场调查,举报点存在围库造地,占用库容的现象,围库造地始于三峡水库四期蓄水,逐年填埋后形成。
2.由于奉节县目前没有该处填埋前的地形图,无法测算体积。在踏勘现场时,发现有一个脐橙加工厂占用库容容量,对是否为填埋三峡水库区消落带而建设的问题,目前正在调查中。

部分属实

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对违法行为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1.正在核实举报点位的原始地形图,并对举报事件进行立案,将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处置。
2.举报点位库岸及消落区的治理已纳入奉节县草堂湖岸线及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治理范围。

未办结

100

X3CQ202405270032

重庆奉节县红土乡下广社区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正式林地砍伐手续、未提前通知林地使用权权利人的情况下大面积砍伐防护林,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被砍伐区域位于奉节县红土乡下广村1社,具体地理位置为“窝坑子”东南方向约2公里处,该处被砍伐成片面积约为30余亩。其他类似被砍伐较多未逐一目测统计,被砍树木主要为马尾松。被砍伐林位于长江支流梅溪河流上游段,可能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影响到该河流以及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奉节县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红土乡下广社区窝坑子山位于林区输配电线路通道,为避免输配电线路引发的森林火灾和因林区火灾造成电力线路停运的情况,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要求,于2023年10月份开始实施高压线范围内的森林防火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涉及林木砍伐、易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2023年12月县林业局巡查时发现该清障工作未办理采伐手续,要求电力公司停工,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5月31日现场核实,举报地块“窝坑子”清障范围内林地面积约7亩。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开展电力清障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沟通工作。

1.利用广播、网络、传单、宣传牌、村村响等形式,加大重要电力设施森林火灾防范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理解防火政策,避免产生“乱砍防护林”的误解。
2.县林业局行政执法支队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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