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在水生态建设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3月29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梅溪河县级河长肖洪波,副县长、县副总河长、县河长办主任黎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河库检察长庞伟华到梅溪河流域开展“三长协同共守江河安澜”巡河活动。
在巡河中,“三长”认真查看了梅溪河流域沿线金盆码头、港龙码头、巨能码头、华电码头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消落区耕种、河道“四乱”、河流清漂、环境卫生、沿岸绿化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相关情况;“三长”共同签署《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各项措施,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协同联动,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作配合,有效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作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做实做细打击整治非法采砂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整治态势。要切实强化“三长”协作机制的落实,建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要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有效运用“三长”机制,持续深化河长制管理,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让沿河群众共享更多生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