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示范创建验收复核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4〕1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示范效应,确保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的真实准确,在各示范区县项目完成验收的基础上,市商务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示范区县验收情况开展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奉节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示范创建项目。
二、复核时间
2024年6月下旬。
三、复核内容
项目复核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和运营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情况、中期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料和实地复核。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完成后将形成验收复核结论,结论分“验收复核合格”“验收复核不合格”两种,并出具验收复核报告。对达不到验收复核标准或验收复核不合格的承办企业,市商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收回相关资金统筹使用。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相关实施单位要按照示范相关要求,提前梳理工作和项目情况,建立健全资料档案,对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按规定项目达到一定额度应进行审计的还须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做到资料详实,以备验收复核工作查阅。验收复核工作后,各企业要将所有资料整理成册并做好存档工作,以备后续资金审计、巡视等使用。
奉节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代章)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