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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三批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日期:2025-11-20

重庆市第轮第批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0202511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奉节电20251107001

举报奉节县康乐镇郭家村村委会,在(康乐镇场镇)广场周边违法搭建1000多平方米的板房,用于出租做菜市场,消防、环保都没有审批,菜市场的污水也无处排放。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所述板房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旨在解决群众卖菜难、占道经营导致的拥堵问题。板房面积1200㎡,由郭家社区集体经济负责运营,限售百货、小吃,不涉及大型餐饮。目前无污水排放,后续将加装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后方空地为群众自产自销蔬菜、水果及食品的临时摊位,无需审批。

部分属实

加装污水管网并将其接入污水处理厂,杜绝后续污水乱排现象。

完成板房到污水处理厂距离勘探后,进行污水管网规划,将新建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

未办结

2

奉节电20251107002

反映奉节县汾河镇:1.小林村2021年、2022年土地复耕的费用未补偿到位,2023年补偿的复耕费用标准不清楚;2.小林村1组高标准农田改造不合规,无法耕种;3.汾河镇大坪村约4公里的山林防火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奉节县

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修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小林村复垦项目纳入《奉节县汾河镇小林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021》,已于20243月通过市级验收复核。根据规定,补偿需待复垦土地交易后落实,标准不低于12万元/亩,最终以交易价为准。目前因地票交易不畅,暂无法支付补偿款。

2.小林村1组高标准农田改造属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因2023年连续降雨导致部分农田垮塌。经项目变更,现正将土坎改建为石坎,预计20251120日完工,之后方可恢复耕种。

3.所反映山林防火路实为大坪村2023年申报的“四好农村路”项目,已于20242月建成。经202511月现场核查,未发现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部分属实

1.做好复垦土地政策宣传;

2.完成小林村高标准农田整改;

3.加强已完工四好公路后期监管,防止破坏环境情况发生。

1.将按时完成小林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2.持续做好大坪村四好公路开挖范围及周边的乱采现象监管工作。

未办结

3

奉节电20251107003

反映奉节县永安街道巴蜀花园B区与C区之间的小公园环境脏乱差,长期无人打扫。

奉节县

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污染

经调查问题属实。

该小公园由巴蜀花园开发商建设,未移交给相关部门管理,造成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公园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属实

对公园进行全面清扫,恢复公园整洁面貌,明确人员对公园进行管理。

公园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垃圾杂物已清理完毕。永安街道将持续管理该公园情况,确保问题不反弹。

已办结

4

奉节电20251107004、奉节电20251107005

反映奉节县朱衣镇黄果村5组:百盐集团搅拌站的混凝土大车每天24小时作业,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夜间休息,灰尘很大,无法居住。运材料的大货车很多,公路压坏,房屋裂缝,人行路泥泞不堪,无法行走。

奉节县

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环境污染防治/声环境/交通噪声污染

经调查问题属实。

1.部分路面坑洼、有少量遗留碎石。

2.公路上时而有大货车、混凝土搅拌车行驶。

3.房屋局部有裂缝。

属实

通过调解,企业和群众达成共识、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组织百盐集团、群众代表、黄果社区开展4次调解,初步达成共识,企业妥善解决群众提出问题、及时整修公路、公路清扫保洁。材料进场车辆规范进场时间(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严格控制超载,混凝土搅拌车减少夜间作业,同时所有大车在此路段严控车速。房屋问题以重庆市建科院安全鉴定为准。

阶段性办结

5

奉节电20251107006

反映奉节县鱼复街道迎宾社区滨江郦城,滨江路车库出口有一垃圾堆放点,臭味重,影响车辆出入及周边环境。

奉节县

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建筑垃圾污染

经调查问题属实。

2025119日上午经现场核查,滨江郦城A区车库口确有垃圾堆放未清理情况,主要为业主日常生活产生的杂物和废弃物,体积约80立方米。近期因清理不及时,垃圾堆积易滋生细菌、蚊虫、鼠患,影响周边环境及车库进出安全。

属实

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小区居民将垃圾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确保群众对治理效果满意。

1.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在此处堆放垃圾,物业公司加强引导小区居民将垃圾投放至指定收集点;

2.要求物业公司在20251114日前将此处堆放的垃圾全部清运至合法、正规的垃圾消纳场地。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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