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4-12-3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用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未就业人员;已脱贫人口的未就业人员;未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符合4050的就业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数量及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计划招用公益性岗位25个。1个全日制,24个非全日制用于相关村(公路管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招用条件

1)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

2.年龄要求: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女1854周岁,男1859周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要求:有劳动能力且在法定年龄,女1854周岁,男1859周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报名及聘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1230日—202512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奉节县竹园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身份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竹园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包括失业登记情况,是否有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监事)信息、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况,如无问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0251231。优秀人员可续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工资待遇

1.非全日制岗位人员。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当前为20/小时),每个岗位每周用工工时累计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5小时(以达标工时计算,当前为500/月)。

2.全日制岗位人员。按月计酬(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当前为2000/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用工作由竹园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报考人员对本次招用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竹园镇人民政府咨询和反映。咨询人:田由海;电话:023-56622296;监督电话023-56623666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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