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日期:2024-06-1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用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未就业人员;已脱贫人口的未就业人员;残疾人员

二、招用数量

计划招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4工作地点及服务内容:岔河村(公路管护)、无山村(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和公路管护)、华吉村(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招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要求: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女1854周岁,男1859周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611日—614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身份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竹园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包括失业登记情况,是否有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监事)信息、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况,如无问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0241231。优秀人员可续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工资待遇

非全日制岗位人员840/月,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20/小时),每个岗位每周用工工时累计不超过24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42小时(以达标工时计算)。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用工作由竹园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报考人员对本次招用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竹园镇人民政府咨询和反映。咨询人:田由海;电话:023-56622296;监督电话023-56623666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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