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朱衣镇距县政府驻地约2.5公里,东接县城、西邻云阳,南靠长江,北接公平,地形为石灰岩和页岩组成的“U”形盆地,西高东低。全镇辖2个社区,11个行政村,共90个村民小组,13788户,42706人。全镇共有河流13条,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主要特产为脐橙和油橄榄,脐橙35000亩,油橄榄8000余亩。沪蓉高速、郑万高铁、长江航道从我镇经过,铁、公、水立体交通格局初显。目前全镇党员干部以脱贫攻坚、高铁建设、棚户区改造为工作重点,为把朱衣镇打造成一座靓丽的高铁新城而努力奋斗。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负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朱衣镇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朱衣镇于2014年4月建制调整后,辖2个社区,11个行政村。朱衣镇编制人数80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40名。政府内设党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16个站所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的办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初预算数222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51.9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6.6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机关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22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1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3万元,农林水支出925.9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6.6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机关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26万元,比2023年减少12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64万元,比2023年减少136.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减少;项目支出328.62, 万元,比2023年增加9.8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23年减少3.5 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3年增加2.5万元,公务出行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38.79万元,比上年减少37.6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执勤执法用车3 辆。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慧, 联系电话:023-566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