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岩湾乡地处奉节县东北边陲,北面与巫山、巫溪接壤,东面、南面和西面与本县的汾河镇相邻,距县城49公里,下属6个行政村。由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单位编制19个,实际在编在职人员19人;事业编制16个,实际在编在职16人。遗属2人,村干部36人,社长37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6人。
(二)单位构成。
岩湾乡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事业单位6个。
1.综合办事机构
①.党政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后勤;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群团;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联系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等职责。
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水利、林业、商务、经济社会统计;贫困对象识别、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统筹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宣传培训等扶贫开发工作等职责。
③.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④.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职责。
⑥.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⑦.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2.事业单位
①.农业服务中心。将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站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不再保留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站。
②.文化服务中心。将综合文化站更名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
③.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更名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
④.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分散在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农林水利、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不再保留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
⑥.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将农业服务中心承担的中药材、山羊等特色优势种植养殖业发展和技术服务,综合文化站承担的乡村旅游发展等职责整合,组建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中药材、山羊、蔬菜、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三)机构情况。
岩湾乡属行政运行机构,机构无变化。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5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05万元,主要是人员预算增加4.7万元、项目预算增加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5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5万元,农林水支出35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0.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94万元,比2023年增加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54万元,比2023年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5.4万元,比2023年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办公经费调标,主要用于村(社区)日常运转、村干部补贴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比2023年减少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2023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2.11万元,比2023年减少12.8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无购置预算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增选, 联系电话:023-5672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