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协税护税,管理镇政府非税收入;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羊市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现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1个(行政编制24名。领导职数9名),分别是: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后勤等职责;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群团等职责;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联系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等职责;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水利、林业、商务、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职责;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10.扶贫办公室。主要负责贫困对象识别、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统筹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宣传培训等扶贫开发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包含:1.奉节县羊市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2.奉节县羊市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3.奉节县羊市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职务是承担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4.奉节县羊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情况反映、立功喜报、信息采集、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5.奉节县羊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名,其中队长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6.奉节县羊市镇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蔬菜、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0.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49.1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4.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52万元,农林水支出37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0.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3.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63万元,比2023年减少7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23万元,比2023年减少73.39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标准由2.5万元/年/人调整为2万元/年/人;2.2024年年初预算人员较2023年减少2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1.4万元,比2023年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社区)办公经费增加3.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增加2.6万元,乡镇义渡渡工补助调整为基本支出减少3.0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日常运转、村干部补贴等重点工作。
奉节县羊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标准由4万元/年/辆调整为3.5万元/年/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不允许新增购置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3.41万元,比2023年减少24.21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标准由2.5万元/年/人调整为2万元/年/人;2.2024年年初预算人员较2023年减少2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辆,其他垃圾清洁车辆4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芳,联系电话:023-566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