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19-037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重庆市奉节县羊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羊市镇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

羊市镇人民政府在岗职工44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23农业服务中心7人、社保服务中心3人、文化站2人、水管站2人、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4人、畜牧站3人、脐橙管理2人村官3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临时人员3,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羊市镇2018年度收入总计2633.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84.19万元;支出总计2353.97万元,结余资金279.7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09.88万元、上升3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及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羊市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263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3.71万元

羊市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235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56万元,占36.7%;项目支出1490.41万元,占63.3%。羊市镇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9.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羊市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88万元,上升3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及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羊市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07万元,1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75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7万元,占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39.21万元,占1.7%;城乡社区支出35.49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1503.17万元,占63.9%;住房保障支出175.21万元,占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羊市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7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5.52万元、津贴补贴40.37万元、奖金24.77万元伙食补助费12.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2.83万元、绩效工资89.12万元、住房公积金2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78万元公用经费27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23万元,印刷费31.82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1.57万元、邮电费2.35万元、差旅费20.29万元、会议费3.21万元、培训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工会经费11.68万元、福利费8.39万元、公务用车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部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决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6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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