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用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未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脱贫人口的未就业人员;未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未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二、招用名额及工作内容
拟招聘1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助相关科室软件资料等工作。
三、招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要求:30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采取报名(线上线下均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线下报名地点:奉节县永乐镇便民服务中心。
线上报名联系电话:15736422729、15023468836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永乐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包括失业登记情况,是否有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监事)信息、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况,如无问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梯次录取,录满为止。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优秀人员可续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工资待遇
被招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000元/月(含五险)+绩效。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用工作由永乐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永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对本次招用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永乐镇人民政府咨询和反映。咨询人:陈宏俏;电话:15023468836;监督电话023-56736013。
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