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永乐镇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乐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位于永乐镇幺店社区10组。辖3个农村社区,7个行政村,60个社。按照奉节县编委核定行政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382.58万元,支出总计3382.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2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进、调出、退休人员,项目与2022年也有不同。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38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2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进、调出、退休人员,项目与2022年也有不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5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38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2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进、调出、退休人员,项目与2022年也有不同。其中:基本支出2236.59万元,占66.1%;项目支出1145.99万元,占33.9%;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82.5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2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进、调出、退休人员,项目与2022年也有不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有所减少,追加新进人员资金、追减调出、退休人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0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和新进、调出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变动,并且追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有所减少,追加新进人员资金、追减调出、退休人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0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和新进、调出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变动,并且追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入支出持平,无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76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29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变动,并且追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42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追减退休人员保险追加新进人员保险,追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0.5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追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预算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年中追加了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4)农林水支出1521.04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42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奉节脐橙区块链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3.4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追减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追加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消防队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91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保险和公积金基数不同。追加了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3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9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新进、调进和退休人员,按月追加、追减公用经费,追加了2022年乡镇收入体制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6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7万元,增长437.2%,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项目实施完毕,2023年新增永乐镇大坝片区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市级示范项目、2023年耕地保护等项目。本年支出36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7万元,增长437.2%,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项目实施完毕,2023年新增永乐镇大坝片区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市级示范项目、2023年耕地保护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也无相应的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应急保障车的油料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开支。金额转换后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虽然严格执行节约要求,但公车使用年限久,加上经常跑山路,导致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超预算不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了一些不必要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9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2023年镇上大型会议支出次数减少且会议开支标准降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订必要的报刊等办公费支出、机关正常运转的水电费、邮电费、维护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9.42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相应增加,且用公用经费支付了没有预算又必须支出的劳务支出,比如公路养护、垃圾清运等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8项,涉及资金2420.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助于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绩效自评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单位: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
项目编码: |
50023600023P000090 |
自评总分: |
91.844 |
|||||||||||||||||
项目主管部门: |
529-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农业农村科 |
部门联系人: |
李晓莉 |
联系电话: |
1389622177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362.02 |
4,417.52 |
4,055.0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62.02 |
4,417.52 |
4,055.07 |
91.79 |
10.00 |
9.17 | ||||||||||||||||
一般公共预算 |
2,362.02 |
4,417.52 |
4,055.07 |
91.05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面完成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群团等县委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党建综合考核为优秀; |
1.全面完成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群团等县委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综合考核为优秀; |
1.全面完成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群团等县委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是 |
|||||||||||||
个性指标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是 |
|||||||||||||
共性指标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是 |
|||||||||||||
公务卡刷卡率 |
% |
> |
50 |
0.07 |
99.86 |
0 |
2 |
0 |
否 |
公务卡额度不大,意识不足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 |
95 |
90 |
5.26 |
47.4 |
2 |
0.95 |
否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2 |
2 |
否 |
||||||||||||||
绩效目标自评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3 |
3 |
否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3 |
3 |
否 |
|||||||||||||
项目监控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 |
2 |
否 |
|||||||||||||
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91.8 |
8.2 |
18 |
3 |
0.54 |
否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 |
95 |
92 |
3.16 |
68.4 |
2 |
1.37 |
否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 |
2 |
否 |
|||||||||||||
资金结转结余率 |
% |
= |
0 |
8.2 |
100 |
0 |
2 |
0 |
否 |
施工方未及时拨付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2 |
2 |
否 |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3 |
3 |
否 |
|||||||||||||
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 |
2 |
否 |
|||||||||||||
单位运行人均成本降低率 |
% |
> |
0.5 |
0.5 |
0 |
100 |
5 |
5 |
否 |
|||||||||||||
财政收入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招商引资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争取专项资金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单位正常运转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5 |
5 |
是 |
||||||||||||||
提供就业岗位 |
个 |
> |
5 |
5 |
0 |
100 |
4 |
4 |
否 |
|||||||||||||
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4 |
4 |
否 |
||||||||||||||
单位节能降耗 |
% |
> |
1.1 |
1.1 |
0 |
100 |
4 |
4 |
否 |
|||||||||||||
内控制度可持续性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4 |
4 |
否 |
||||||||||||||
经济发展规划可持续性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4 |
4 |
否 |
||||||||||||||
满意度指标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是 |
(2)奉节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绩效自评表(单位:万元)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奉节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 |
项目编码: |
50023623T000003733798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529-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农业农村科 |
部门联系人: |
代婷婷 |
联系电话: |
1389622177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22.44 |
22.44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22.44 |
22.44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22.44 |
22.44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奉节县村(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奉节委办〔2018〕65号)规定,根据各乡镇(街道)民调排名测算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村干部绩效补贴,各乡镇(街道)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科学分配,发放到人,以激励全县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
按照《奉节县村(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奉节委办〔2018〕65号)规定,根据各乡镇(街道)民调排名测算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村干部绩效补贴,各乡镇(街道)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科学分配,发放到人,以激励全县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
按照《奉节县村(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奉节委办〔2018〕65号)规定,根据各乡镇(街道)民调排名测算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村干部绩效补贴,各乡镇(街道)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科学分配,发放到人,以激励全县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参与补贴分配人数 |
人 |
= |
49 |
49 |
0 |
100 |
20 |
20 |
||
涉及村(社区)数量 |
个 |
= |
10 |
10 |
0 |
100 |
20 |
20 |
||
补贴准确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发放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
定性 |
有效调动 |
1 |
0 |
100 |
20 |
20 |
|||
村干部满意度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10 |
10 |
(3)永乐镇大坝村脐橙园改造项目(单位:万元)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永乐镇大坝村脐橙园改造项目 |
项目编码: |
50023623T000003766716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529-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农业农村科 |
部门联系人: |
黄晶 |
联系电话: |
1388305515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48.02 |
48.02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48.02 |
48.02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48.02 |
48.02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改良土壤100亩、改造树体100亩、配备农业机械一套、升级改造肥水化系统一套,生物防控100亩,修建生产便道观光道路2公里,配套部分观光设施及标识标牌。 |
|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脐橙修枝塑形 |
亩 |
= |
指标值 |
0 |
100 |
10 |
10 |
||||||||||||
清园 |
亩 |
= |
200 |
0 |
100 |
5 |
5 |
||||||||||||
生草栽培 |
亩 |
= |
200 |
0 |
100 |
5 |
5 |
||||||||||||
土地整治 |
亩 |
= |
300 |
0 |
100 |
5 |
5 |
||||||||||||
枝干防虫 |
亩 |
= |
200 |
0 |
100 |
5 |
5 |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 |
800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 |
=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带动群众增收 |
元/户 |
≥ |
100 |
0 |
100 |
30 |
30 |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 |
2000 |
0 |
100 |
10 |
10 |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晓莉 023-5673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