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安街道办事处于2014年4月30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14〕25号)文批准撤分永安镇而成立,地处奉节县城市中心区。
按奉节委编函〔2019〕66号文核定永安街道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0个,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扶贫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6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挂农业服务中心牌子)、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永安街道现有朝阳、竹枝、滨河、羽声、香山、人和、明月、江陵、诗城路9个社区。
永安街道办事处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人员42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6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27人。实有在职职工(截至2020年10月)公务员35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3人;离退人员7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6人,遗属14人。
永安街道现有社区干部编制102个,实有社区干部90人,根据奉节民政﹝2016﹞139号文件规定“永安街道设置142个居民小组5个农村社”;奉节府﹝2020﹞40号文件规定“在永安街道辖区范围内新增36个居民小组”。建制调整,永安街道辖区共设置181个居民小组、5个农村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3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万元,事业收入\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4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资,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3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29万元,教育支出\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99万元,农林水利支出 54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9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0.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0.87万元,比2020年增加1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87万元,比2020年增加1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
永安街道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86万元,比2020年减少0.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8万元,比2020年减少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61.8万元,比上年减少0.98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维国,联系电话:1550230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