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永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按奉节编委发〔2019〕66号文核定事业单位6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指导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收集社情民意,培育社会新风尚,以及农林渔水牧等领域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分散在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民政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6.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卫生清扫、清洗、清运、保洁、垃圾处置、督促检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20.46万元,支出总计620.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46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基本支出620.46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财政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0.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1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财政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7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0.41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医疗保险减少。
(3)农林水支出446.74万元,占7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结算。
(4)住房保障支出24.71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7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1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结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各种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永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三公”经费在永安街道本级中统筹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永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三公”经费在永安街道本级中统筹安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永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三公”经费在永安街道本级中统筹安排。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永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会议费和培训费在永安街道本级中统筹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部门整体和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5项,涉及资金2617.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永安街道汇总单位已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真玲 023-56561708
附件:奉节县永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