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新民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组织和管理新民镇的行政事务,编制和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公安、民族事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本级);奉节县新民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8.5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收入减少,经费拨款减少148.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4.0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9万元,农林水支出69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1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8.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2.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2万元,比2023年减少14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59万元,比2023年减少152.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收入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8.41万元,比2023年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办公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村(社区)运行等重点工作。
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23年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4.01万元,比2023年减少43.46万元,主要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预算口径调减 。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8.4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丹,联系电话:023-568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