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新民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组织和管理新民镇的行政事务,编制和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公安、民族事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新民镇政府机关现设机构有:党政办、党建办、人大办、经发办、民社办、平安办、应急办、财政办、公规建办、扶贫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和综合执法队16个部门,其中:行政部门10个,事业单位6个。辖10个村,1个农村社区居委会,1个城镇社区居委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8.11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经费拨款减少148.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65万元,文化旅游与体育支出4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1万元,农林水支出573.0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8.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8.11万元。
新民镇人民政府年初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新民镇人民政府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6.39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0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0.94万元,比上年减少42.3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2.5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预算无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丹,联系电话:1389637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