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19-036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奉节县新民镇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新民镇财政办公室负责新民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各级各部门下拨的各项代管资金收入。负责管理各部门的财务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经费(含村干部工资),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代发老党员补助和部分民政人员(如五保人员)经费,负责代管各村扶贫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人畜饮水专项资金和乡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

二)机构设置:新民镇政府机关现设机构有:党政办、人大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经社办、综治办、财政办、食药监办、公路养护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畜牧站、脐橙站、水利管理站15个部门,其中:行政部门8个,事业单位7个。辖10村,1个农村居委会,1个城镇社区居委会。

现有行政事业工勤等编制73个,实有工作人员(含临时工)8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2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大学生村官3人,事业编制39人,事业工勤编制3人,临时交安员2人,其他临时人员5人。行政退休人员25人,事业退休人员14人,选任制干部3人,享受遗属补助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83.22万元,支出总计4612.8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67.1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2059.1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61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88万元,占38.07%;项目支出2856.96万元,占61.9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8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1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 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6.67万元,增长215.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年初没有项目预算。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1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9.1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6.29万元,增长247.73%。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资和年初没有项目预算,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28万元,占15.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8.55万元,较上年增加357.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94万元、津贴补贴233.16万元、奖金103.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8.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9.11万元,职业年金35.65万元,绩效工资185.44万元、生活补助444.56万元、住房公积金53.47万元、抚恤金15.95万元。公用经费257.34万元,较上年增加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8.40万元、差旅费62.03万元、会议费9.12万元、培训费3.36万元,公务接待费28.5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6.7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6.97万元户。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一般都在职工食堂接待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费和油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28.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一般都由职工食堂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在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460人, 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5.21元,车均维护费3.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如办公费55.4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8.09万元、邮电费5.57万元、差旅费23.52万元、维修费26.08万元、会议费11.83万元、培训费12.99万元,公务接待费30.88万元、工会经费8.85万元、福利费44.66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7.87万元户。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垃圾转运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没有编制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5685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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