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隆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注重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加强党的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3次,召开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2个。二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坚持改革求变,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创建,用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压紧压实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融合。
(二)坚持改革创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参加企业沙龙活动6场,收集问题建议13条。研究制定营商环境提升举措6条。常态化开展干部精准联系帮促市场主体活动,干部主动联系、打包政策送进企业,实现了“干部多动腿,群众少跑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重塑”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搭建一套工作制度体系、编制一张执法事项清单、形成一股改革联动合力等举措,充分应用行政执法应用平台和“渝快政”掌上执法系统,实现“网上办案+移动执法”,依托市级“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增效,着力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派驻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其中“三重塑机制”、“支部建在执法队上”典型经验做法获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7次。三是编制权责事项清单。建立并公布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可委托执法事项“三张清单”,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定执法事项27项、赋权执法事项54项(其中自选赋权执法事项39项)、可委托执法事项50项,精准界定执法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上级指导部门等,厘清与上级未下放权力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形成全覆盖的执法事项管理体系。
(三)规范行政程序,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工作制度,邀请公众代表、法律顾问等列席党委会,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发言制,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率达100%。二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豁免公开负面清单,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党务、村务、财务、事务、服务,形成镇村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向发力的基层治理模式。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参与议题审查力度,全年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12余条,为参会领导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参与处置各类涉法事务3次;审查修改各类政府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18件。推动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培育法律明白人187名,组织推广运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4000余人。
(四)精准系统施策,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一是深化调解工作。持续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规范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0名,构建起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多方协同参与的多元调解机制,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闭环管理机制,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1余件。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围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反邪教工作、禁种铲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常用法律法规及党的涉农政策,全年共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组织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是法治学习方式较为单一,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主动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二是法治监督体系存在薄弱环节,制约了依法行政向纵深推进;三是法治工作亮点和特色不足,典型经验和成功示范引领作用不够明显,案例较少。
原因分析:一是培训体系未与时俱进融入案例教学等实践性内容,导致学用脱节;二是监督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联动,导致监督工作存在碎片化、分散化问题,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基层智慧治理水平不高,基层实践缺乏理论升华、阶段性成果缺失长效固化机制。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下一步,兴隆镇将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聚焦法治能力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普法宣传加强三大核心领域,着力构建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的法治政府体系。
一、深化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夯实依法行政根基。坚持把法治能力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建立“理论研学+实务实训”双轨培养机制。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干部必修课程,邀请法律顾问团队开展“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基层矛盾调解技巧”等实务培训。重点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跟岗轮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有效提升执法队员执法业务能力。
二、健全执法规范创新体系,打造阳光执法样板。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制定标准化执法流程手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模拟执法演练,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构建全民普法生态圈,培育法治文明新风。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不断增强执法队伍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多角度多群体提升普法成效,通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此外,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打造法治院等,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