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兴隆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情况反映、立功喜报、信息采集、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蔬菜、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设置事业单位6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7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9.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32.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79.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6万元,农林水支出719.95,住房保障支出,42.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2.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23万元,比2024年增加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23万元,比2024年增加32.5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保险缴费基数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预算。
兴隆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4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欢,联系电话:023-5678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