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305002509L/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夔州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奉节县民政局惠农资金信息

奉节县民政局惠农资金信息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分配使用原则:根据《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6〕80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2021〕143号)。

保障标准:从2021 年9月1 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市居民每人每月636 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515 元。

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调整为:一般残疾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患重病、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患重病、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同时又是残疾人员的,还可以增加40元,标准就是100元了;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同时也是残疾人员的,再增加40元,标准就是140元。

保障水平:低保金实行差额救助。为什么有些低保对象实际享受的低保金要比低保标准低?因为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的,也就是说,低保标准不等于低保金。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分配使用原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民〔2016〕188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2020〕179号)。

补助标准:从2021 年9月1 日起,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

分类确定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一档),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二档),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三档)。

三、临时救助制度

分配使用原则: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224号)。

救助标准:实施临时救助时,要着眼于解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充分考虑各种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因素,区别困难程度分别按1000元至50000元标准确定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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