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夔州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单位构成
夔州街道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和社区事务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整合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务服务事务性职能职责,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责,组建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夔州街道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主要负责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不再保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和单独设置的退役军人服务站。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础上,整合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夔州街道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依法依规、公正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清单,统一行使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整合内设机构承担的产业发展事务性、服务性职责,以及农业服务中心职责,组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夔州街道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产业发展。主要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承担技术推广指导,开展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不再保留挂牌设置的农业服务中心。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整合内设机构承担的精神文明和志愿服务等事务性职责,以及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职责,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夔州街道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传播党的声音,培育文明新风,传承优秀文化。主要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和文明风尚引导,负责基层网格管理、广播电视等工作。不再保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5.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整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职责,重新组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为夔州街道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推动发展。主要负责指导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负责社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工作。不再保留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及人数增加导致经费增加37.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54.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0万元,农林水支出33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及人数增加导致经费增加37.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42万元,比2024年增加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42万元,比2024年增加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及人数增加导致经费增加37.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0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森有,联系电话:023-5668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