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5-04-09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奉节人社发〔2024〕14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辖区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

(一)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1.招聘对象范围:登记失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已脱贫人口、复员退伍军人、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3月及以上);

2.招聘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

(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1.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即《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中规定的十类人员,具体包括:

①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三个月及以上);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③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④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⑤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⑥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⑦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⑧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⑨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⑩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招聘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名,公路管护1名。

三、招聘要求

(一)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特别是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1、2级(或相当于)的残疾人员;2.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包括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自主创业(就业)等人员;3.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等;4.公益性岗位工作由其他人顶替的人员;5.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6.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7.从事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或者5年的人员;8.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9.不服从管理监督和考核的人员;10.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年龄要求

男性:16周岁以上59岁以内;女性:16周岁以上49岁以内(限全日制岗位),16周岁以上 54周岁以内(限非全日制岗位)。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自愿从事村(社区)乡村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岗位职责

1.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负责规定片区内的地面清洁,四周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堆放,房前屋后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枯树枝树叶,保持整洁。

2.公路管护:负责村(社区)不少于3公里的公路清洁、保养与维护工作,保持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杂草、杂物,确保路面畅通整洁。

3.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协助开展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

六、薪酬待遇

1.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月计酬(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200元/月),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2.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22元/小时),每个岗位每周用工工时累计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5小时(以达标工时计算)

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向者持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12点前到吐祥镇便民服务中心(吐祥镇禹王宫社区10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公示、聘用

吐祥镇人民政府对招聘人员进行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吐祥镇便民服务中心:023-56572398

特此公告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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