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192T/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重庆市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协税护税,管理乡政府非税收入;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包含事业单位6个。2022年在编在岗18人。       

(三)单位构成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现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包含:1.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2.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3.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职务是承担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4.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情况反映、立功喜报、信息采集、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5.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名,其中队长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6.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中药材、山羊、蔬菜、烟叶、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65.15万元,支出总计365.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6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1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65.15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现财政资金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5.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现财政资金零结转。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和就业支出39.76万元,占10.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标准计算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未超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8.02万元,占4.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标准计算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未超预算。

(3)农林水支出289.87万元,占7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占4.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标准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未超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19万元,增长100%。公用经费6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04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4万元,差旅费9.5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90.2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预算“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万元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90.2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5批次,2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将原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为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进行预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一级预算单位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重庆市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汇总公开于重庆市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8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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