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石岗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8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3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6.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83.3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2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3.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34万元,比2024年增加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单位人员新增。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村干部务工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石岗乡2025年、2024年均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未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龙 联系电话:5665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