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开展休闲垂钓管理规范科普宣传联合活动
自7月1日禁钓期解封以来,新民河青龙镇段吸引了大量的外地钓鱼爱好者前来垂钓。为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面规范垂钓行为,青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执法大队、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垂钓者开展垂钓管理规范联合宣传、执法行动。
巡查中,青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执法大队、派出所实地查看新民河青龙镇段垂钓者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是否符合规定。在20余名垂钓者的鱼护中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多鳞白甲鱼,2个使用违规饵料,1个违规使用钓具,未发现其它电鱼、药鱼、捕捞等违法行为。在经过不懈努力和多日监管下,查到外地收鱼车辆,并立即进行检查,发现汽车内收有大量溪流鱼。经过核实,车内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多鳞白甲鱼6kg,其他鱼种约10kg。针对以上问题,青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执法大队、派出所向该垂钓者宣传普及了垂钓相关政策法规,并处罚金3000元,督促其将所获鱼全部放归河中并没收其违规饵料和钓具等。
根据本次联合宣传、执法行动,青龙镇将持续加强对辖区河流内合法垂钓相关知识及十年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河流水域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引导垂钓者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坚持公众参与、人水和谐,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提供有力支撑,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