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县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3)制定本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负责计划生育、拥军优属、防汛抗旱等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5)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代表会议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夔门街道办事处内设办事机构10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内设办事机构包括人大工委办、党政办、党建办、信访办、平安办、应急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65.73万元,支出总计2365.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2.81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三是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6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2.34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三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7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65.7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472.81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三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14.03万元,占47.1%;项目支出1251.70万元,占52.9%。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65.7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2.81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三是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8.84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2.65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财政年中追加预算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8.84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2.65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财政年中追加预算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66万元,占4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待遇。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26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2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退休一次性补贴、死亡抚恤金等年初未纳入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88.33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2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360.00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费年初未纳入预算。
(6)农林水支出448.62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68万元,增长2714.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7)交通运输支出21.6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费,农村生命安全防护资金等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45.59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数持平。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0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98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平时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17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88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待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9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0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年街道申请实施的三峡后续项目减少。本年支出39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7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进度加快,支付资金及时。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开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访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2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4.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单位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9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4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二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归入夔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小工费、宣传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在夔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中公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澜 023-817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