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86XU/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康乐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奉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

具有奉节县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保障标准

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1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6元。

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按照“提出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的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有疑问或有异议需要组织再次调查核实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县民政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审核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奉节县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023-5683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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