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计划;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制定和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应急工作机制建设,保障公共安全,负责抗灾抢险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强化道德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整体素质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奉节县甲高镇人民政府(本级)和奉节县甲高镇农业服务中心构成。
奉节县甲高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党政办、党建办、人大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和乡村振兴办共10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奉节县甲高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共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9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1.4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171.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9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8万元,农林水支出82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2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1.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34万元,比2023年减少17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28万元,比2023年减少182.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6.06万元,比2023年增加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村上正常运转、村干部补贴等,主要用于村(社区)重点工作。
甲高镇人民政府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6.65万元,比2023年减少46.66万元,主要原因为经费预算减少,节约开支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6.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慧君,联系电话:023-5668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