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甲高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计划;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制定和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应急工作机制建设,保障公共安全,负责抗灾抢险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强化道德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整体素质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甲高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34.80万元,支出总计734.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3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8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3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其中:基本支出734.80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4.8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7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9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9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42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6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降低
(2)卫生健康支出28.72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572.23万元,占7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1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农林水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8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3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公用经费7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6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的原因,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的原因,本单位无单位资产。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下属事业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易慧君 023-5668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