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甲高镇属于财政补助的一级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设机构:党政办、财政办、卫计办、综治办(安监办、信访办)、建管办、经发办(民政办、残联办)、扶贫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环保所、脐橙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
2.人员情况:行政单位编制35人,在编在职29人(不含未转正的大学生村官3人),事业编制37人,在编在职36人。跟去年相比,行政的在职人员减少4人,事业在职人员增加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191.03万元,支出5865.95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的结转结余1674.92万元。与2018年的预算1190.96万元(见下表,单位:万元)相比,实际收入增加3000.07万元,比较得出,增长在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收入 |
支出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76.64 |
757.68 |
757.68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53.66 |
53.66 |
53.6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0.78 |
401.15 |
443.16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8.89 |
108.88 |
108.88 |
节能环保支出 |
225.19 |
225.19 | |
城乡社区支出 |
21.10 |
123.02 |
217.58 |
农林水支出 |
395.28 |
2266.81 |
3734.26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0 |
20 | |
住房保障支出 |
44.61 |
234.64 |
305.54 |
合计 |
1190.96 |
4191.03 |
5865.95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 |
2017年支出 |
2018年支出 |
与17年相比 | |
公务接待 |
5.13 |
22.35 |
22.35 |
0 |
公务用车 |
12 |
8.00 |
12 |
4.00 |
培训费 |
2.82 |
7.18 |
7.2 |
0.02 |
会议费 |
5.13 |
10.94 |
10.37 |
-0.57 |
合计 |
25.08 |
48.47 |
51.92 |
3.45 |
由于公车改革,核定公车编制为3辆车,每辆车经费为4万元,故公务用车较2017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公务接待与去年持平,培训费超去年0.02万元,会议费减少0.57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由于公车编制数增加导致公车维护经费增加,总体来说,“三公”经费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甲高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2018年国内接待共发生653批次,共接待658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人次,无外事接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均在50万元以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莉 联系电话023-5668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