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红土乡政府大楼单色LED显示屏的公开询价函
日期:2024-12-09

关于采购红土乡政府大楼单色LED显示屏的公开询价函

各广告制作商:

根据《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奉节财采〔20243号)文件,为让招投标流程更加规范,现对2024年所需采购的单色LED显示屏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广告制作商根据采购清单提交报价函。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机械名称

尺寸(米)

数量

单位

备注

1

LED单色显示屏

0.8*9

1

二、询价要求

(一)广告制作商资格。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连续3年无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价函构成。广告制作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信用报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产品说明书、本次采购的LED单色显示屏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权威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三)报价。广告制作商填写报价表格(表格附后)。广告制作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税金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奉节县红土乡下广社区13组)交货、由广告制作商负责安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报价函提交方式。广告制作商将报价函盖章装订后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广告制作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于20241211日前提交至重庆市奉节县红土乡下广社区13组(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也可扫描后发送QQ电子邮箱1849182576@qq.com。逾期未报价者视为放弃。报价无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企业公章的无效,亦视为放弃。对提交资料不全或提交的资料不合格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售后服务。广告制作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售后服务,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由成交广告制作商负责提供退、换服务。

三、评审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评选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56655007


                            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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