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返乡入乡创业园招商公告
日期:2025-03-31

奉节县鹤峰乡返乡入乡创业园

招商公告

为加快鹤峰乡食品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相关行业协同发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鹤峰乡返乡入乡创业园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鹤峰乡于202312月成功创建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核心园区位于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莲花社区2组,距奉节县城约20公里,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园区规划用地面积28.0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25万㎡;目前已建成丙类标准化厂房5895㎡,设备及其他用房约700㎡,可满足不同企业的生产运营需求。

二、招商信息

1.创业园34#号厂房第二层,建筑面积1125㎡,有配套货运电梯(载重2T)。

2.近期内无建设计划的建设用地约12亩。

三、招商对象

食品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有意从事食品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的自然人。

四、入园条件

(一)有合法经营资质,或有意从事食品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的自然人且在3个月依法成立企业并登记注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或市场资源。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租赁方式及费用

(一)厂房租金标准:4/·月。

(二)土地租金标准:5000/·年。

(三)物业费标准:0.8/·月。

六、优惠政策

(一)对签约3年以上的入园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贴:

1.减免3个月厂房设备设施安装期房租和物业费补贴。

2.升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升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对获得县级以上创新创造方面的奖项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外包装类专利、技术改良类专利及县级1000/次,市级3000/次,国家级奖项或发明类专利5000/次(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二)对稳定生产3个月以上的企业,3年内给予下列补贴或补助:

1.厂房租金、土地租金、物业费补贴,标准为:厂房租金补贴1/·月,土地租金补贴1000/·年,物业费补贴0.3/·月。

2.水电费补助,标准为:按实缴费用的10%计算,其中5000元以下的,据实补助;500010000(不含)的,按5000/年补助;10000元及以上的,按10000/年补助。

3.对入园企业,视其情况给予稳岗补贴、社保参保补助、产品营销交通补助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13896209756  代先生18223963622

联系地址:奉节县鹤峰乡莲花社区2

奉节县鹤峰乡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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