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奉节人社发〔2024〕140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即《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中规定的十类人员,具体包括:
①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三个月及以上);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③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④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⑤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⑥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⑦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⑧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⑨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⑩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岗位2名。
三、招聘要求
(一)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特别是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1、2级(或相当于)的残疾人员;
2.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包括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自主创业(就业)等人员;
3.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等;
4.公益性岗位工作由其他人顶替的人员;
5.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6.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7.从事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或者5年的人员;
8.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9.不服从管理监督和考核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年龄要求:
男性:16周岁以上59岁以内;女性:16周岁以上54周岁以内。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自愿从事村(社区)乡村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岗位职责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负责规定片区内的地面清洁,四周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堆放,房前屋后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枯树枝树叶,保持整洁。
六、薪酬待遇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岗位人员。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22元/小时),每个岗位每周用工工时累计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5小时(以达标工时计算)
七、申请时间和方式
有意向者持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月24日前到鹤峰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人员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鹤峰乡人民政府对招聘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特此公告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