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24年鹤峰乡诗韵橙乡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以工代赈)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招标项目 奉节县2024年鹤峰乡诗韵橙乡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以工代赈)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24〕433号(项目代码:2408-500236-04-05-4011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鹤峰乡招峰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整治修缮民居52栋,面积约1.5万平方米;整治乡村晒坝、公共环境工程及路灯、招呼站1处等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12 月 30 日至2025年 1 月 1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3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鹤峰乡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版块发布。
招 标 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莲花社区2组 地 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5栋1单元
217号 13楼1303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 系 人:代老师
电 话:15025693914 电 话:1872361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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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30 日